2022年度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05-27 18:3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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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4篇

【篇1】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专项检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区的实施工作,保障全区百姓农产品食用安全,确保我区农产品原产地出产的产品达到食品相关要求,按照市、区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农产品原产地产出品进行相关检测,现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产品相关指标的抽检,保证原产地出产的农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使我区农产品生产组织合理化、管理科学化、质量责任化,为我区农产品原产地健康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工作重点
  针对我区农业经济发展的特点,重点对茶叶、蔬菜、动物内脏、各种肉类等相关农产品进行检测。
  (一)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检测。对已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所出产的产品进行重点检测,主要检查出产产品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是否符合国家对无公害、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所要求的其他标准。
  (二)开展动物制品产地产品检测。对我区主要动物肉制品、奶制品、蛋类等进行检测,逐步推行无公害养殖,保证常规检查项目符合要求的同时,使其符合质量检测的其他要求,从而保证产品出产质量。
  (三)开展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产地检测。重点检测蔬菜、水果等产地面积大,分布面积广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对种植园区和业户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抽检,规范种植环节中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用量,在种植过程中,高标准严要求,保证农产品出园前的产品质量,使百姓用上放心食品。
  三、工作步骤
  (一)检测计划
  按照青开食安委办(XX)3号文件的要求,计划对茶叶、草莓、蔬菜、动物内脏、肉类、牛奶、鸡蛋等相关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检测,预计检测数量将达到300批次,其中茶叶90批次,时令蔬菜及其他农产品80批次,动物内脏及蛋类30批次,各种肉类100批次,相关检测费用由区有关部门承担,农产品原产地不需负担费用。各主要农产品产地要严格经营、规范管理,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抽检行动,对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检测程序
  由区农业主管部门到农产品产地现场进行抽样,抽检人员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农业执法人员组成,抽检数量与品种按照农产品抽样方案要求进行抽样(抽样产品按照区有关规定以市场价格进行购买),并当场填写抽样工作单,抽检样品由执法人员送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农产品生产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序号
  
  产品名称
  
  抽样方法及数量
  
  执行标准
  
  
  1
  
  肉制品类
  
  随机抽取总量不少于4kg
  
  NY5044-XX
  NY5147-XX
  NY5029-XX
  
  
  2
  
  乳制品
  
  液体乳制品:随机抽取总量不少于3500ml
  
  NY5045-XX
  
  
  3
  
  茶叶
  
  随机抽取1kg
  
  NY/T288-XX
  
  
  4
  
  鲜蛋
  
  随机抽取80个
  
  GB2748-XX
  NY5259-XX
  
  
  5
  
  水果
  
  随机抽取不少于2kg
  
  GB18406-XX
  
  
  6
  
  蔬菜
  
  随机抽取不少于2kg
  
  GB18406-XX
  
  
  7
  
  动物内脏
  
  随机抽取不少于1kg
  
  NY5146-XX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主要农产品产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监督抽查检测工作。要明确食品安全职责,落实工作岗位责任,保证产品质量。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抽检执法人员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行为将给予严惩。各主要农产品产地单位及个人要根据不同产品相关质量标准,认真组织生产,落实农药、化肥等相关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保证农产品达到相关质量要求。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主要农产品产地要认真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对检测中发现的违规事项,各主要农产品产地要认真查找原因,根据相关档案和纪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关教育与指导,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篇2】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品牌建设探究
作者:罗慧
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03期

        【摘 要】随着我国农产品市场的逐步开放和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越来越受到生产经营者和地方政府的关注。创建和培育农产品品牌已成为提升农产品市场形象,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现阶段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外部条件日渐成熟,发展较为迅速,但是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起步晚,经验少,农业产业发展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农产品品牌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果蔬产品是世界上仅次于粮食的农产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果蔬的品牌附加值越来越重视,如何做好果蔬产品的品牌建设在发展农业经济与深化新农村建设中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产品;
品牌建设;
果蔬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短缺时代已经结束。农产品卖方市场的地位有所变化,消费者越来越成熟理性,农产品销售难现象突出。市场对农产品品牌化的要求显现出来,农产品品牌建设越来越受到生产经营者和地方政府的关注。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是破解农产品卖难、滞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对加速推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加入WTO以后,国外农产品品牌先后进入我国市场,使得我国本土的农产品面临来自国内外产品的激烈竞争。建立和培育农产品品牌已成为提升农产品市场形象,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奚国全、李岳云(2001)比较早地提出: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生产利润,有助于推动我国高效、优质农业的全面发展。

        现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已由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和服务竞争转向了品牌竞争。而果蔬产品是世界上仅次于粮食的农产品,果蔬业的品牌时代也已经来临。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果蔬生产国和果蔬品加工基地,也是最大的果蔬消费国,果蔬品牌建设在发展农业经济与深化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篇3】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XX市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补助工作方案

为促进品牌农产品培育宣传和推广,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品牌知名度,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珠字〔2018〕11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拥有“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80个以上,广东省名牌产品达30个,广东省著名商标达10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4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个,“全国一村一品镇村”3个。

二、补助对象

经市相关部门推荐,由国家或省职能部门审核认定(认证)的珠海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贴种类

补贴种类所指的认证(认定)农产品包括“三品一标”农产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农业类),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全国一村一品镇村”等。

四、补助条件标准

从2018年起,对新增认证(认定)农产品的主体给予补助(不含续证),具体标准如下:

(一) 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单个产品补助金额3万元;
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4万元。

(二) 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个产品补助金额5万元;
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25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8万元。

(三) 获有机转换认证的,单个产品补助5万元;
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5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8万元。有机转换认证经3年监测成功转为有机认证的,单个产品补助5万元,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5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10万元。

(四) 获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登记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五) 获评定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农业类,获得市相关部门奖励的除外)、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每个产品最高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多于1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补助5000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8万元。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1个产品补助10万元,多于1个的,每增加1个补助2万元,每个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6万元。

(六) 被评定或被授予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每个品牌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七) 获得“全国一村一品镇村”的镇或村,一次性补助5万元。

五、申报核发程序

补助资金申报审批程序主要有四个环节,分为主体申请、区级审核、市级审定和资金拨付。

(一)主体申报。对按规定获得补助的主体于每年6月前,将相关获得的证书及佐证材料向区(功能区)农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资料核准。各区(功能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补助金额进行审核。

(三)资料复核。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按本规定对各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研究确定拟补助的对象和金额。

(四)资金拨付。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后,补助资金列入下年度预算。预算方案经批准后,市财政按规定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申报主体。

六、监督与管理

(一) 获证农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要规范使用产品认证(认定)标识,不断提升农产品和企业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未按相关规定对认证产品进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所属主体进行整改,未达到管理规定要求之前不受理该主体申请补助。

(二) 有效期内的认证(认定)农产品在各级专项检查、例行检测、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消费者投诉反映存在问题且经核查属实,或出口产品被国外索赔且经核查属实的,农业主管部门将相应经营主体列入诚信黑名单,向发证(登记)机构提请撤销认证资格,自事件发生当日起5年内该主体的所有认证产品均不受理该单位申请。

(三) 获得补助的单位,经审查、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且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该单位补助资格,已领取补助资金的追回补助资金,自事件发生当日起,10年内不再给予各级农业财政资扶持,并将其行为报市信用管理部门记录在案。

(四) 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定期向社会公布认证农产品的主体及认证产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 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补助公开、公平、公正;
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安排并拨付扶持资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或改变补助资金用途。

(六) XX市农业品牌培育补助资金纳入市级年度预算,在农业资金中统筹安排。各区(功能区)也应加大对农业品牌培育推广的投入,鼓励扶持品牌农业发展。

七、其他规定

(一) 同一产品只享受补助一次,已获得相关认证的产品必须按规定年检,有效期到期后,获得认证的主体必须进行续展认证申请(特殊情况不续期的企业要向市区农业部门书面说明)。

(二) 只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未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不予补助。

(三) 同一主体不同生产基地的多个认证产品,以及在原基地上新增扩项的同类型认证产品,均按照同一主体多个产品进行补助,受最高补助金额约束。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企业属同一法人的,视为同一主体。

(四) 不同申报主体属同一法人,或不同申报主体不同法人但同一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取得认证(认定)的,按照一个生产基地的标准进行补助。

(五) 同一主体的认证产品中,部分农产品同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中两种以上认证的,按其中认证补助标准最高的进行补助,不作累计重复补助;
其他只获得一种认证的产品按相应补助类型执行。未获得补助的农产品,在有效期到期后续展并经认证续展的农产品可视为新认证的产品予以补助。

(六) 同一农产品经不同认证机构认证颁发同一类型证书的,只对其中一种类型进行补助。

(七) 同时获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农业类)、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只补助其中一项称号,补助标准按最高标准执行。

(八) 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新型职业农民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青年农场主的,一次性增加补助2000元;
经营主体的职工(或社员)中每5名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增加补助2000元(不足5名的不计算),最高不超过2万元。

【篇4】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研究
作者:张晗 何忠伟
来源:《商情》2017年第06期

        【摘要】随着农产品问题研究的不断细化,农产品品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促进、农村区域经济的带动、提高企业利润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文章运用SWOT分析法分析北京市农产品发展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并分析四个因素在北京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的影响程度。提出北京市农产品品牌可能的四种发展战略的优劣。文章的结论部分将会为北京市农产品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品牌;
消费者;
SWOT分析

        一、北京市农产品品牌现状

        截止至2015年底,北京市共有法人单位704629个,其中: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9551个,占到法人单位总数的1.36%。2015年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23014.59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40.21亿元占比0.61%。

        北京市农产品品牌整体数量较少,私营企业整体盈利状况一般,在数量和经济贡献上远远低于二、三产业。但北京近郊的很多特色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采摘园,都在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定位下占有了一席之地,比如平谷大桃、怀柔板栗、大兴西瓜、昌平苹果、昌平草莓等,都成为了北京市的另外一张名片。

        二、北京市农产品品牌建设SWOT分析

        (一)北京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优势

        1.北京市拥有发达经济和较高的消费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调查显示,北京人均消费为全国第二。高收入也就意味着居民的消费高和高生活水平。这就为北京市农产品品牌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基础。

        2.北京市庞大的人口基数带来庞大的消费市场

        北京市有多达2000万的人口,农产品作为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产品,购买群体较大,故即使不用考虑消费群体和个性化消费问题,也会很轻易的开拓小范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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