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本(4篇)

时间:2024-01-25 08:2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本(4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本(4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预防事故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委员会可以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范文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阅读与收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现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3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实施安全稳定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保健型工程,严格落实“应在当下,急在日常”的预防为主的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入推进“三个狠抓”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纳入学习内容。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培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牵头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牵头单位:镇安委办)

2.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据《XX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一业一策”精准化治理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牵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牵头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

4.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服务。(牵头单位:安监所、农综站、派出所、财政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5.持续改进安委办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对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镇安委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任务交办单,对未按期整改落实或屡次出现同样问题的,将及时发出督办并视情向镇安委会领导报告。(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镇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履职情况进行提示和资料汇总,推动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筑牢基层安全生产防线

1.不断完善“应在当下,急在日常”安全监管机制,聚焦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到日常。(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以村(社区)为单位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明确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主体,细化量化小微企业基本安全条件,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任务清单,探索建立监管部门与村(社区)的安全监管衔接机制。(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针对开发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闭环、安全治理不彻底等问题,明确监管责任、时限、措施,有效防范遏制的目标。(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4.有效摸排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设施、物资,统计好现有物资储备情况,制定物资储备布局图,落实好物资联络人、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调运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突能力。细化落实应急队伍的基础,建立队伍台账,进行随机抽查,确保“队伍要见人”,做到有急速应、有灾能救。(牵头单位:安监所,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持续推动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修订、备案、演练)。(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紧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控安全生产风险

1.持续推行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治理成果。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牵头单位:项目办、派出所、水保站)

2.围绕校园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突出学生防溺水专项治理。(牵头单位:XX中心校)

3.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加强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一盔一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常态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等重点车辆排查,清查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做到问题车辆坚决“清零”;动态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完成标准、完成时限、奖惩措施“五要件”清单。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派出所)

4.开展民政福利机构季度联查机制,推进消防控制室、视频监控室、值班室三位一体安全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办)

5.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搬迁避让,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方式,消除一批稳定状态一般,威胁人数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国土所)

6.以固废监管为重点,加大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推进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生态办)

7.持续深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并贯穿全年,将危大工程、防高坠、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纳入综合治理,持续牵头开展燃气安全治理。(牵头单位:项目办)

8.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危险货物市场淘汰机制,严厉非法挂靠经营行为;坚持运用科技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牵头单位:派出所)

9.加强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汛前、汛期、年终岁尾等重点时段,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和设施设备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等风险隐患,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窒息、中毒等事故。(牵头单位:水保站)

10.针对农民自备船,畜牧业沼气、用电及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农综站、派出所)

11.积极组织开展物流、餐饮经营场所和农贸市场燃气使用安全,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监所,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突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气瓶等重点设备,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特种设备智慧化建设。通过加装视频监控等措施,持续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功能。开展叉车智慧化监管试点。(牵头单位:市监所)

13.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杜绝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牵头单位:林业站)

14.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排查燃气经营、餐饮场所安全隐患。突出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瓶安全检查。持续开展城镇燃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安监所,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5.紧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小火亡人”防控,重点排查“老、弱、病、残”等消防重点群体居住场所,开展“敲门”行动,落实上门宣传和关爱帮扶。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安全治理。落实“无水小区”治理。(牵头单位:派出所)

16.推广非高危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机制。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继续推进成品油“打非”联合整治行动,完善成品油“打非”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安监所)

五、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全面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1.提升监管能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综合业务“空中课堂”,组织行业部门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学习。(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推广“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执法,持续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安监所,协同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3.完善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完善事故调查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安监所、市监所、派出所,协同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1.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建立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机制,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类隐患线索并以“回头看”的方式开展治理效果验证。(牵头单位:宣传办、安监所)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霍山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七进”工作。推动安全科普宣传教育进社区,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扩增志愿服务队员,将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志愿服务者队伍中。(牵头单位:镇安委办,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等)

4.对中介机构安全服务类工作开展跟踪评价,建立健全相关信用体系制度规定。(牵头单位:安监所,协同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等)


第二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3年XX镇安委会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和安全基础,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镇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对镇村干部培训时,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宣传教育同时勿忘安全生产宣传。

2.推动镇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镇党委将结合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把镇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持续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镇安监站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镇安委会十二个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要求镇主要领导每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其他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调整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并制定出台工作规则,明确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依法编制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镇安委办将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利用镇“十分制”考核,实行对村全过程性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工资绩效相挂钩。

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省市县三个狠抓方案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我镇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8.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并将经验做法加以坚持。

9.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增加疏导力量,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今年我镇至少开展2次以上烟花爆竹安全督导检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点管控,重点防范加油站和液化气灌装点安全风险。

11.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聚焦人群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狠抓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镇农民工创业园消防安全管理,推进集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2.加强青少年防溺水工作。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13.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等创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14.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

15.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扎实开展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加强对镇域内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16.加强防雷安全风险防控。紧盯油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场所、雷击灾害高风险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农村防雷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雷电灾害综合治理能力。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水平

17.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宣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规标准宣贯。落实好有关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8.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加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

19.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大力宣传贯彻《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规定,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20.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21.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2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利用好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应急广播等媒介,对公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


第三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安委会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镇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村两委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应急办、组织部门、宣传部门)

2. 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结合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制定镇班子成员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应急办)推动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县实施细则,持续完善XX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推动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办、党政办)

3.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场所)大力推进乡、村、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林业站)

4.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应急办)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单位牵头)

5. 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相关涉及部门)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6.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应急办)

7. 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假日期间道路安全管理,在车流量较大路段的服务区设置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应急办、街道理事会、各村)

8.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严格落实“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要求。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封控小区等涉疫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产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相关涉及单位分工负责)

9. 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不适航渔船出港等行为。(责任单位:应急办、镇农业部门、各村)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应急办、水利站、各村)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

10.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规划办、各村)

11. 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市场所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规划办、市场所)

12. 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冶金、粉尘涉爆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钢铁、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应急办)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配合推进省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责任单位:市场所)开展水利设施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消除水利设施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水利站)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派出所、文化站、应急办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环保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3. 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加强为劳务派遣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法律保护及援助,为弱势群众的平等就业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司法所)

14. 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底前要保证至少有两人能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或有队伍开展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应急办、执法队)

15. 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规程(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试行)》,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16.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镇交通部门)

17.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拍摄安全生产公益警示宣传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好网络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责任单位:应急办、宣传部门、各村)


第四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

为全面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省安委会60条措施、市安委会62条措施、区安委会71条措施,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整治,常态化实施“打非治违”,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2023年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重要学习内容,完善党委(党组)集中学、个人常态学的学习机制,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党政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察督查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将安全发展理念贯彻于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各环节。(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办、科教中心、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以下均需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负责,不再列出)

2.全面加强安全工作部署。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规范化管理。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2023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梳理明确重点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评。(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3.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部署阶段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挂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将村(社区)、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督办事项,把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建设、责任体系建设、执法体制建设等工作作为巡察或督查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案件移送等方式,及时排查惩治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牵头单位:应急办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开展)

4.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本单位权责清单,细化明确本行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相关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到具体的时间节点。镇政府每半年、安委会其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要求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加强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安全风险研究,明晰安全监管措施和职能职责,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管理,消除责任真空和监管盲区;督促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和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单位和小微企业、“九小场所”持续排查建立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实现问题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验收全过程管理。(牵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持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探索建立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生产重点谈话等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机制、制度建设,坚决查处现场和系统“两张皮”现象;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时间节点重大安全风险提级管理制度;推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持续推动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八大类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增强企业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开展基层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应急办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成果,结合实际制定和推广有利于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的制度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级六覆盖调查研究,认真收集当前基层安全生产面临的困难问题,制定全镇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指南),形成一套规范化、流程化工作方法,为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及遵循。(牵头单位:应急办)

(三)常态化推进“打非治违”

7.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统筹。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认真制定2023年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将“打非治违”作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分析和梳理本行业领域仍然存在或易反弹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动态更新调整“打非治违”重点打击内容;针对“打非治违”中发现的规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固化“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打非治违”常态化推进机制。(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突出“打非治违”联防联动。各成员单位将“打非治违”纳入联合检查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一次“多对一”的安全“体检”,全方位排查整治问题隐患;针对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汇总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进一步减少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的盲区漏洞。(牵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加强“打非治违”成效评估。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纳入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对各单位部门“打非治违”情况实行“月汇总、季评析”,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季度评查,推进“打非治违”量化考核;对执法“宽松软”以及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成员单位,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坚决纠正“选择性执法”“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问题,倒逼“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应急办)

10.推进“打非治违”社会共治。健全完善并执行好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的相关单位(部门)每年至少通过XX山水情等媒体曝光典型案例1起;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对群众举报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认真落实奖励规定,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打非治违”的广度和深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提高“打非治违”的权威性。(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严格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

11.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最不放心、最可能出问题的重大风险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并动态更新清单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精准制定管控措施,落实包保责任人和驻点盯守人员,严防漏管失控;严格高风险作业岗位人员定额管理,坚决把从事高风险生产作业的人数降到最少;督促各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岗,亲自安排生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牵头及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严格安全隐患治理。持续认真收集填报每月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统计表,针对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坚持采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的方式,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推动各部门全面排查重大隐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现场整治、现场惩戒,对涉及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及时开展“回头看”,逐个“过筛子”,保持对重大隐患重管、重治、重罚的高压态势,防止和消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牵头及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13.强化矿山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采掘安全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建立非煤矿山“一矿一策”档案,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牵头单位:经发办、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4.强化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整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以及违规使用道路摆摊设点、办酒席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水上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水上交通执法监管,严查船舶非法载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高速、隧道口等重点区段护路巡防、视频监控工作。(牵头单位:道交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5.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指导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开展评估治理,健全高风险区域管控政企联动机制;做好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从严查处企业“三超一改”以及冒险组织生产、违规作业等行为,从严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超量储存,零售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行为。(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6.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木质建筑连片村寨、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隐患;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科学制定传统村落消防基础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加快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落实进山入林制度,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强化农事用火、农村祭祀用火安全监管;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专职消防队、林业站、经发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7.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存量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加强“保交楼、保质量、保安全”安全监管;严格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牵头单位:村建中心、水利站、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8.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区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区域秩序。(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XX分局,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9.强化旅游安全整治。深入开展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运载工具、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对存在凝冻、滑坡风险以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及时封闭,对大风等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果断暂停运营;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活动风险评估、现场管控、应急处置,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强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新区“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标对表创建方案,强化监管措施,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1.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推进高风险工贸企业“一企一策”档案建设,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环保设备设施、学校、电力、防雷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牵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

22.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权限和应急处置权限下放,镇建立“一办一队一中心”,村(社区)全面建立“一站一库一队伍”,督促基层单位建立“一纸预案、一卡响应、一图指引、一个吹哨员”的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实效;强化安全生产“六级六覆盖”责任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APP推广运用,提升网格员履职能力及其工作实效,督促基层网格员、联户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风险在一线防范、隐患在一线整治、事故在一线遏制、应急在一线开展。(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持续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及考试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和事故防控能力。(牵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4.严格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认真落实重点单位、重点企业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坚决杜绝事故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加强矿山等行业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事故后,各单位(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相关领导干部及救援队伍务必按规定赶赴现场,及时开展科学救援,严控事故灾害扩大;对因灾害事故而受影响的群众,要组织好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党政办、应急办,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要点,对2023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强化过程监督,提升工作成效。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调度、研究和部署,提升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质量;要高质量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分别于6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工作的完成情况报应急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在全镇进行通报。

(三)强化考核奖惩,严格追责问效。镇安委会将根据本工作要点、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和《2023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将安全生产作为高质量考核、平安XX考核、区域社会治理考核的重要指标,落实定期调研、暗访、督查工作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巡查与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规定;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季度述职规定,加强对行业监管责任推进情况的过程督导和结果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更新于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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