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品管理制度3篇【通用文档】

时间:2023-03-02 08:15:06 来源:网友投稿

危废品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废品管理制度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危废品管理制度3篇【通用文档】

危废品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车间、污水站等)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1、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园区环保分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产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6、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由当地环保部门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2、公司安环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6、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7、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金海立公司相关制度或依法进行处罚。

危废品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销售、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装卸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装卸环节。

  3、职责

  3、1销售部负责在开具提货单前对提货单位及车辆的各项资质进行查验,装载后对装载质量进行检查核准,并建立查验、销售台帐和客户档案(一户一档)。

  3、2供应部负责在购进危险化学品前对供货单位、运输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向供货企业索取有关规定必需的说明书、标签等。

  3、3化产车间负责装载前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查验,对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应急措施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和现场考试,负责装卸过程中随车人员及本单位操作人员按要求操作。装载后对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进行登记,建立相应台帐。

  3、4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状况、人员资质及销售、装卸环节过程中部门、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5销售部、化产车间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环节“十严禁”规定》,履行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车查验、核准登记流程。

  4、控制程序

  4、1销售部在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

  销售部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五项资质和要求:

  4、1、1购货单位的资质

  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4、1、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

  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4、1、3运输车辆的资质

  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

  (5)运输车辆罐体检验合格有效报告书

  (6)《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4、1、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

  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4、1、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车辆罐体定期进行检验,符合GB2166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13392《道路运输车辆标志》要求,罐体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标志灯,粘贴喷涂反光带等。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4、2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

  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随车人员和车间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车间工作人员还应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如阻火器、灭火器、三角顶灯、矩形标牌、导静电带、呼吸阀等),运输粗苯车辆充装前必须查验紧急切断阀,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4、3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

  装载过程中,运输车辆发动机必须熄灭,必须有提货(或运输)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装载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4、4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

  装载完毕后,化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对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销售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对装载质量进行检查、核准,并为运输车辆依法提供“一书一签”,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单位。

  4、5登记制度

  销售部门、化产车间要以《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详见附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流通手续,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

  4、6装卸作业要求

  (1)装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先用手触摸静电接地装置,消除人体静电,然后连接好静电接地,穿戴好劳保用品,使用铜或铜合金工具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卸料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3)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卸车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5)夏季充装粗苯时,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17时后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充装。

  (3)操作人员在装卸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装卸硫酸、烧碱时,操作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装卸洗油、粗苯、焦油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

  (6)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7)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

  (9)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对作业驾驶员、押运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装载作业前,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现场考试。

  (5)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

  (6)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禁止在作业现场打手机。

  (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9)在装卸点作业时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6、相关记录

  《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

  《提货单位及车辆的资质查验记录》

  《粗苯销售记录》

  《煤焦油销售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知识教育和考试记录》

  《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检查核准记录》

  《危化品装车、卸车记录》

  《销售装载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危废品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格林电池有限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控。

  三、管理责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拟定;

  2、公司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管理标准和要求

  1、本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铅渣(灰)、废旧劳保用品、废弃含铅包装物,纳入危废物品的管理范围。

  2、所有危废物品一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把关,设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企业建立危废物品管理计划,设立危废物品的回收、贮存、处置台账,记录反映整个危废物品的收集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数量。做到记录详细,完整。

  4、企业设立危废物品贮存专用库房,分类贮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

  5、所有危废物品的收集,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规范的危废标志。

  6、所有危废物品应交环保备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回收、利用,在转移过程中应按环保规定向主管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转移联单,杜绝非法转移。

  7、及时收集整理危废物品管理的记录档案,以备查询。

  8、制定危废物品管理的应急预案,预防危废事故的发生。

  9、按照环保要求,在危废品包装上应标明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重量、日期及危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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