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范例推荐)

时间:2022-11-21 11:55: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x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总结》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在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设立统计站(以下简称“乡级统计站”)是统计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是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整体功能的重要举措。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统计基础,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服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市基层统计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加快推进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步伐

  根据《x乡级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全市乡镇、街道(含x经开区)实行“在地统计”,承担着对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原始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的任务,应当按照“五有、五化”标准,推进统计规范化。

  (一)基础工作建设“五有”目标。

  1、有统计机构。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设立统计站,应有单独的办公室或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醒目的“统计站”标示牌并有专用公章。

  2、有统计人员。各乡镇、街道由市统计局统一委派一名专职统计员,另由乡镇、街道、x经开区在现有编制人员中选配首席统计员1名、辅助统计员若干名。首席统计员、辅助统计员可以兼职,首席统计员兼任统计站站长。

  3、有办公设备及网络。各乡级统计站应配备办公桌椅、资料柜、台式和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以及照相机、扫描仪等必要办公设备,实现与省、市、县统计网络的互联互通,保证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x年全面完成市到乡镇、街道的“MSTP”电路更新改造,实现专线专网。

  4、有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乡级统计站应建立和管理相关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指导和规范辖区内报表上报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5、有统计业务经费。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应保障统计工作必要经费支出,并将统计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二)基层工作管理“五化”目标。

  1、统计人员专业化。乡级统计人员应定期接受统计培训和继续教育,具备统计专业知识,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自动化。必须具有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书。同时,各乡级统计站要加强对村(居)委会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统计管理制度化。进一步明确乡级统计工作主要任务;乡级统计站和“三员”(即首席统计员、专职统计员、辅助统计员)的工作职责。健全“四项制度”,即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规范化制度。

  3、统计上报网络化。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为抓手,以PDA手持终端设备为依托,逐步实行乡级统计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上报管理网络化。

  4、统计报表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真实地填报统计报表。纸介质报表应按照规定的表种、指标、范围和计量单位执行,上报的各类报表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报告日期、统计人员签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基层报表齐全。企业一套表或其他联网直报报表,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5、统计资料档案化。乡镇、街道统计站应对统计资料进行分类管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

  及普查资料应长期保存。磁介质资料及时备份,刻录光盘存档。统计资料管理人员变动时,应正式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三、落实措施,切实保障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行政“一把手”对统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首席统计员(统计站站长)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担负起成立统计站、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站内硬件投入及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等责任;首席统计员(统计站站长)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执行综合统计职能的责任。乡镇、街道、x经开区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支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不得授意、干扰统计人员独立上报统计数据。

  (二)提升统计能力,加强统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要把熟悉统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综合素质较强、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同志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并督促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企事业明确一名从事统计工作的兼职人员,解决好基层“有人统计”的问题。

  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专职统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人员的配备、调整,必须征得市统计局的同意,以保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和工作顺利衔接。首席统计员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

  计工作站的全面工作;业务上在市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各类统计工作,发挥组织和牵头作用,并对上报的统计数字负有审核把关责任。专职统计员主要负责企业一套表、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五上”企业申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对全市统一派驻的专职统计员,必须以统计工作为主,不得借调或拉用到其他岗位。

  (三)落实必要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

  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要建立健全统计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乡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好统计站的人员经费、开展日常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经费以及统计部门各项普查、调查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普查和专项调查的调查人员补贴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村记账户、农村记账辅调员的调查补贴标准,原则上分别按每月不低于80元、200元,由所在乡镇财政发放到位。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由市统计局负责用于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首席统计员的考核奖励。辅助统计员的补贴标准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制定。

  (四)严格奖惩措施,确保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考核到位。

  各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要严格按照加强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落实具体措施。

  市统计局制定乡镇、街道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乡级统计站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市统计局年终对乡级统计基础工作、乡级统计站建设以及统计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综

  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所在乡镇、街道和x经开区;同时,对乡级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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