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拯救现象到人的解放

时间:2022-10-28 13: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从辩证法的最初形态谈起,简要地回顾了观念论辩证法在哲学史发展阶段中的几种重要样式,以及在黑格尔哲学中的最终完成形态。上述回溯为马克思所发动的辩证法革命提供了发生学背景,由此我们更能清晰地看到,究竟从何种意义上讲,历史唯物主义是对观念论辨证法的倒转,从而彰显出这场哲学革命的深刻意义。简要地梳理了早期马克思哲学文本中的辩证法表述方式,主要论及《格尔法哲学批判》和《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最终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物质生产辩证法为最后议题,并就此展开讨论,提出我们对马克思主义辨证法发展道路的理解方式。

关键词:辨证法;历史唯物主义;人的解放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11)05-0053-04

一、前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及其使命:拯救现象

辩证法起源于古希腊文的“谈话”,这个词的词根lek源自lego,是“说”的意思,前缀dia则是“经由”,因而“辩证法”的字面意思就是“通过谈话交流看法”。针对智者派的诡辩术,苏格拉底提出只有辩证法才能开启人类的理性,借由矛盾分析以获得确定性的知识,明辨是非善恶。柏拉图继承并发扬了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将其进一步提炼为认识理念世界的思辨方式。“当一个人企图靠辩证法通过推理而不管感官的知觉,以求达到每一事物的本质,并且一直坚持到靠思想本身理解到善者的本质时,他就达到了可理知事物的顶峰了。”柏拉图在晚年意识到苏格拉底式理型论的内在困境:理念与现象的分离。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理念与理念间的分离和理念与现象的分离。如要维护理念论立场,则必须要在上述分离中重新建立联系。晚年柏拉图不再认为理念是独立于现象的实存,而是存在的抽象规定性,理念与理念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辩证法建立起来的。现象是个别之物的组合,是感觉的对象,现象世界在时空中流变;理念是纯粹的存在,是超越时空的自我同一,只能通过思想来把握;辩证法则是知识归纳和分类的方法,按照概念间的并列或从属关系,将现象世界建构成为“一个概念的逻辑体系”因而柏拉图将其工作称为“拯救现象”,救援工具就是辩证法。柏拉图晚期思想的发展,在辩证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既维护了苏格拉底的理念论,又为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和逻辑学开辟了道路,更重要的是,他指出了辩证法的根本特性:对立统一、矛盾运动、整体决定部分等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柏拉图那里,辩证法不仅是一种思维技术,它就是哲学本身。

辩证法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具有多重意义。一方面,他的形而上学是古典辩证法的集大成者,尽管相关学说并未以辩证法命名;另一方面,辩证法在亚氏那里成为逻辑学的专门术语,这一转变对后世逻辑学的发展影响极大。因而,我们将从上述两个方面简要回顾亚氏的辩证法思想。

亚氏在《范畴篇》中提出实体理论,认为个别之物为第一实体,抽象的“种”和“属”都是第二实体,以此解决理型分离论的困境。然而在《形而上学》中他推翻了上述想法,提出形式为第一实体。形式本体论的提出标志着亚氏思想的巨大转变,开始从关注经验中的个别之物走向探问事物背后的本质规定性。所谓本质就是由其自身而是的东西。在亚氏看来,本质是恒久不变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亦将如此。本质内在于现象却具有更高的现实性,现象处于流变之中,本质则是现象变化的动力因和目的因。而且,本质具有普遍关联性,部分只有在整体中才能得到规定。由此,亚氏从一般本质学说过渡到对宇宙本质的追问,亦即神学。亚氏神学乃是理性对于第一因和终极因的追问,因而也是关于宇宙本质的逻辑解释,这里的神其实就是最高的理性精神,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遥相呼应。因而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对《形而上学》第十二卷的内容最为重视,称其为“亚里士多德的最深刻的思辨”。

除了上述辩证法思想之外,辩证法作为专门术语在亚氏逻辑学中有着特别的用法。在《论题篇》开端亚氏将推理方法称为辩证法。辩证法有积极与消极之分,积极的辩证法是正确的论证程序,“通过它,我们就能从普遍接受所提出的任何问题来进行推理;并且,当我们自己提出论证时,不至于说出自相矛盾的话”。消极的辩证法是归谬推论,在《辩谬篇》中主要体现为检验和反驳的程序,主要作用是避免在知识范围内出现荒谬的论证。辩证法的这一新增义项对于后世逻辑学影响巨大,中世纪经院哲学在逻辑学方面也沿袭了辩证法的这一用法,后来传至德国,也就间接地影响了康德对于辩证法的理解和使用。

康德在《逻辑学讲义》中提到,逻辑学分为分析论和辨证论。分析论主要研究理性思维的一般规则,忽略一切对象差别,因而也就是正确思维的形式规则。辨证论则是对逻辑误用的批判。因为逻辑规则仅为思维的纯形式法则,与对象无涉,因而不可能单独产生知识。如果把逻辑学等同于关于对象的知识,那就会成为辨证论。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在这里使用的术语“辨证论”,其德文原文为Dialektik,也就是辩证法。俞吾金教授曾撰文指出上述翻译差异。我们认为这一问题的指正非常有意义,有助于重新建立起康德与古典辩证法之间的关联。很显然,康德语境中的辨证法(论)取自亚氏逻辑学中的消极含义,即对逻辑误用的归谬和反驳。先验辩证论指出理性自身内在的辩证法,并为其在知识领域中的应用划界。

黑格尔对康德哲学有着全面的批判,包括康德的辩证法思想。“康德揭示出二律背反,虽然无论如何都必须被视为对哲学认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促进,因为这消除了知性形而上学的僵硬的独断论,指出了辩证的思维运动;但是同时也必须看到,康德即使在这里也是停留于物自身不可知这个单纯消极的结果,而没有达到对二律背反的真正的、积极的意义的认识。”在黑格尔看来,康德误解了辩证法的意义,将辩证对象的一端绝对化、孤立化。因而,超越康德哲学之路就在于运用积极的辩证法解决二律背反。理性被黑格尔规划为自在自为的运动过程,既是自我的绝对同一,又是自我异化和自我扬弃,是一种从自身出发、以自身为目的辩证运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实质上是从近代辩证法向古代辩证法的复归,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观念论式辩证法精神的复活和自我完成。如前所述,辩证法的自在属性被柏拉图揭示了出来,而其自为特征则在亚氏那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黑格尔则将自在与自为融为一体,将理念理解为自我异化和自我实现的过程,因而绝对精神的本性就是自由。

行文至此,我们简要地回顾了马克思之前的辩证法发展历程,尽管仅选择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和黑格尔作粗略考察,业已彰显出辩证法在哲学史各阶段所呈现出的基本样式,以及前后相继所形成的巨大链条。这根链条最终在黑格尔那里得到了最为清晰最为体系化的表达,貌似发展完善,但它却在黑格尔逝世后的几年内,轰然坍塌,为一个时代划上了句号,也为新的时代开启了序幕。

二、辩证法的革命:主词一谓词的颠倒

辩证法在观念论者那里获得了类似于生命的形式:独立自持、自在自为,以自身为目的、起点和终点,全部过程都是为了自我实现。然而这里的生命却不是真实的生命,而是生命在概念世界中的倒影。倒影与真实之间的差异,隐约地暴露出观念论式辩证法的根本问题:以概念世界取代真实的现象世界,现象成为理念自我实现的附庸。拯救现象的任务并未真正完成。

1831年黑格尔溘然离世后,他的学说迅速陷入争议的泥沼,首先崩溃的是宗教神学。1835年出版的《耶稣传》揭开了论战的序幕。大卫·施特劳斯受黑格尔启发,把宗教的起源回溯至世俗僧侣生活,后者则植根于绝对精神。鲍威尔则提出,宗教产生于自我意识而非绝对精神。费尔巴哈敏锐地发现,“自我意识”与“绝对精神”之争,其实质是理念与人之间的主次问题。对于黑格尔来说,人不过是绝对精神的中介,绝对精神通过人的行动把自身实现出来,因而,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绝对精神是无可争议的主词,而人、自然、宗教、国家等等皆为谓词。费尔巴哈认为,辩证法的主体是现实的人,而意识、理念、宗教、国家等等皆为谓词。哲学不应该从无限的、抽象的、普遍的绝对精神开始,而应从有限的、具体的、特定的感性生命开始。显然,费尔巴哈已经找到了能够撬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支点,那就是颠倒绝对精神与人的主谓关系。费尔巴哈的上述观点在《关于哲学改革的临时纲要》(简称《刚要》)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此文的发表把青年黑格尔派运动导向一个全新的领域,从宗教批判推进到颠覆黑格尔概念辩证法体系,同时还催生了马克思的一部重要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简称《批判》)。

《批判》是一部未完成的手稿,大概创作于1843年3月中至9月底之间,其间马克思曾认真研读了费尔巴哈的《纲要》。《批判》全文是以评注式文体写成,批判对象限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涉及国家哲学的部分。在1843年9月马克思致卢格的信中,马克思写道:“意识的改革只在于使世界认清本身的意识,使它从对于自身的迷梦中惊醒过来,向它说明它自己的行动。我们的全部意图只能是使宗教问题和政治问题具有自觉的人的形态,像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时所做的那样”。它向我们明确传达了以下信息:第一,马克思已全面接受了费尔巴哈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方法;第二,批判必须超出宗教走向政治。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关于客观精神的解释,其中涉及法、道德和伦理,而伦理实体中又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马克思找到的爆破点是国家学说。黑格尔从自然法(NaturRecht)传统出发,将自由意志视为政治哲学的核心,个人和政治建制都是自由意志的实现工具,其中,国家作为整体高于个人。因而,他认为国家代表最高级的伦理实体,是自由意志在公共生活中的展现,也是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马克思运用费尔巴哈提供的工具,对上述思想展开了猛烈的批判。他认为黑格尔误解了政治哲学的对象,“观念变成了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的关系被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而在思辨的思维中这一切却是颠倒的”。显然,马克思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构成国家的基础,而非自由意志,思辨哲学颠倒了主词和谓词的关系。国家的性质不能从抽象观念中得到规定,相反,应从具体的社会群体中得到理解,这个思想后来就发展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辩证法。

后来马克思又为这部手稿写了一个导言,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大约写于1843年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之间,1844年2月发表于《德法年鉴》。文中重复了上述观点,并且回顾了此前的宗教批判,将其视为一切批判的前提。马克思还指出了后观念论辩证法的基本任务:“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想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显然,马克思并未废除辩证法,而是否定了辩证法在观念论的用法。彼岸世界的“真理性”被戳穿后,辩证法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起关于现实的人的科学理论,马克思将其称为“人的最高本质”的研究。由此,辩证法才真正走出概念世界,进入现实生活,从“拯救现象”转向“人的解放”。

三、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确立:人的解放

如果说《批判》是马克思式唯物辩证法的初啼之作,那更为成熟的思想则表达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简称《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简称《形态》)。《手稿》的哲学史意义毋庸多言,我们在这里仅取与辩证法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展开简要讨论:辩证法的起点和辩证发展图式。

在《德法年鉴》期间,马克思已经开始意识到,辩证法走出观念论之后,首要的问题是如何切入现实生活。在完成了国家哲学批判之后,马克思认识到政治经济学是不可回避的问题领域,因而在巴黎期间他有意识地阅读了大量的经济学文献。不同于国民经济学家,马克思并不将其视为一类专门知识,而是将经济关系视为现实生活的基本构架,对现实的人的理解必须深入到经济事实之中,才能得到准确的把握。辩证法摆脱纯粹概念的纠缠之后,敏锐地选择了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现实生活的切入点。

马克思受费尔巴哈的影响,将人理解为类存在物,人拥有类本质,这个类本质就是自由自觉的生产活动。劳动对于人类而言,并不仅是获得生活资料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创造生命意义的过程。“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显然,马克思把劳动等同于人的类本质,这里的劳动指的是有意识的自由活动。在澄清了本真的劳动之后,异化劳动的概念便呼之欲出了。所谓异化劳动,指的是丧失自主性的劳动,也就是剥夺生命意义的劳动。异化劳动的直接产物就是不平等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的感性体现就是私有财产。由此,马克思将国民经济学普遍承认的前提——私有财产,成功地证明为异化劳动的产物,它产生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这一证明对于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批判,以及辩证法史具有重大意义,它是辩证法用于现实生活的一次成功实验。

基于上述异化劳动学说,马克思在《手稿》中提供了一幅辩证历史图像:本真劳动——异化劳动——克服异化。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和历史的运动有着明确的目标,这个目标不是由精神或其自由意志设定的,而是朝向类本质的全面实现,这个目标被称为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

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因此,历史的全部运动,既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即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同时,对它的能思维的意识说来,又是它的被理解到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手稿》中提出了一种以“自由劳动”为核心的历史辩证法,他扬弃了黑格尔思辨哲学中的纯粹概念,保留其合理内核,改造为作为人的异化、人的认识和人的实现的劳动。

接下来,让我们转向《德意志意识形态》。同前面两部手稿一样,《形态》也是未刊稿,其中所蕴藏的哲学思想的丰富性无与伦比,堪称马克思哲学文献中最重要的作品。下面我们仅就其中的物质生产辩证法单独进行考察。

纵观“费尔巴哈”章,马克思关于人的研究从抽象的类本质深入到现实生活。因而在这里,辩证法的起点是具体的物质生活需要。马克思以个体生命持存为出发点展开论述,将生活实践的目的首先理解为基本欲望的满足。需要的满足过程同时也是新需要的生产过程,因而,物质生产过程同时也就是需要升级和需要扩张的过程。人类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必须联合行动,并结成各种交往关系,这些基于生产而形成的交往关系总和就是市民社会。在生产的逻辑中,最后被制造出来的是意识,也就是说,意识是物质生产活动和市民社会的结果。但在脑体分工的条件下,意识同时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并反过来限制、支配物质生产和市民社会。最后,物质生产的发展必定会突破意识的束缚,借助社会革命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市民社会。人类历史便是在上述辩证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到此为止,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已得到基本阐明,“生产力一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也被揭示了出来。因而《形态》当之无愧地被认定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地。

最后,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形态》辩证法的历史目的。马克思在《形态》中也将人类历史的内在目的称为共产主义。但这里的共产主义表述与《手稿》中的有所不同。在《手稿》中,马克思主要从类本质的复归、自主劳动的实现以及全面的人道主义等角度对共产主义加以描绘。但在《形态》中,共产主义被赋予“生产力解放”的新特征。马克思将生产力定义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生产力作为共同活动方式,体现为一种社会力量。从表面上看,《手稿》与《形态》中的共产主义大相径庭,后者更像是一种生产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形态,与自由劳动并无直接关系。但仔细考察文本,我们发现二者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对这些力量的占有本身不外是同物质生产工具相适应的个人才能的发挥。仅仅因为这个缘故,对生产工具一定总和的占有,也就是个人本身的才能的一定总和的发挥。……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只有在这个阶段上(注:共产主义),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又是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上述引文明确地指出,所谓的生产力解放也就意味着劳动者对于生产工具的高效使用,这种高效并不取决于技术的提高,而是指劳动者可以更为充分地发挥个人才能,因而,生产力解放实质上也是劳动的自由解放,同样也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的解放。到此为止,我们在《手稿》与《形态》中的两种历史目的间建立起了联系。这个联系告诉我们,从《手稿》到《形态》的辩证法发展,并非像很多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存在着跳跃和断裂。相反,后者进一步发挥了《手稿》中的共产主义思想,将自主性劳动的主题深化,提出生产力解放学说。而生产力解放所指向的正是人的解放,从这个角度来说,两个文本中的历史目的是一致的。

四、小结

我们在本文中简要回顾了辩证法发展的两大阶段,一是观念论式辩证法,它最终完成在黑格尔思辨哲学体系中;另一个则是唯物辩证法,它肇始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其基本方式是颠倒该体系中的主词和谓词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曾经出现过许多种不同种类的主词:费尔巴哈选择的是个人、类、感性生活等等;马克思在《批判》中讨论人,在《手稿》中讨论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自觉劳动,而在《形态》中则讨论社会化物质生产。从上述主词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梳理出青年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轨迹,这条轨迹的基本导向是“人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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