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

时间:2022-07-16 19: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供大家参考。

煤矿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

 

 湖南土朱煤矿 3. 17 瓦斯爆炸事故 一、 基本情况 2014 年 3 月 17 日湖南土朱煤矿 21 采区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 造成 4 人死亡, 6 人受伤。

 二、 事故经过 2014 年 3 月 17 日中班, 值班队长张某和 6 名工人及瓦检员在-220m 中师门掘进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为 0. 2%后, 作业人员在腰线以上打了 3 个 5m 深探眼和 12 个 1. 1m 深炮眼未见煤, 在装药连线后, 工作人员向地面调度室汇报要求放炮, 调度室安排救护队员范某下井进行放炮, 在到达工作面检查瓦斯后, 将-220m通道反向风门关闭后, 返回-190m 避灾硐室向调度室汇报, 征得同意后启动发爆器, 起爆后范某听到 2 声炮响, 在跑向-190m 人车场后发现瓦斯探头显示瓦斯浓度为 2. 5%, 判定-220m 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三、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该工作面为突出煤层, 在揭煤前没有探明煤层构造变化和煤层赋存情况, 没有采取防突措施消除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2、 间接原因:

 (1)

 事故当班炮眼见煤后没有停止作业, 放炮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2)

 工作面进风侧没有设置防突反向风门, 突出后瓦斯逆

 流至行人上山稀释达到爆炸浓度。

 (3)

 撤退人员慌忙从架空乘人装置吊椅跳下时, 导致装置托辊运行, 吊椅与地面台阶碰撞摩擦产生火花, 引起瓦斯爆炸。

 四、 事故教训:

 1、 未严格执行放炮制度, 放炮管理混乱。

 放炮时未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停电、 警戒工作, 制度执行不到位。

 2、 防突技术和现场管理技术不到位 (1)

 石门揭煤前, 未编制揭煤技术措施, 未明确揭煤期间放炮方式和停电、 撤人、 警戒范围。

 (2)

 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未按规定采用煤电钻或岩石电钻配麻花钻杆打孔取样, 违规选风钻配普通钻杆取样, 取样方法错误, 取样结论失真。

 3、 发现异常时,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揭煤期间, 出现构造及煤厚变化, 未及时进行补探。

 4、 应急预案不完善, 应急处置不到位 未按照国发(23)

 号文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生产调度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未下达撤人命令。

 五、 防范措施 1、 完善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

 2、 加强“一通三防” 管理, 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一是

 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健全机构、 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瓦斯治理, 实行先抽后采、 先抽后掘, 高突矿井不抽放不得生产,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原则, 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三是抓好防突工作, 认真落实防突措施。

 3、 完善应急预案, 狠抓职工安全技术培训, 提高职工技能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

 四川桃子沟煤矿“5. 11” 瓦斯爆炸事故 一、 基本情况:

 2013 年 5 月 11 日, 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 3111 违规采煤点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造成 28 人死亡。

 该工作面未经核定, 采用一条中间运输巷, 南、 北两侧各布置 11 条支巷, 各支巷间距 10-13 米, 相邻两条支巷互通, 前进式采煤。

 二、 事故经过:

 2013 年 5 月 11 日, 桃子沟煤矿 3111 违规采煤点在 6 支巷作业的熊某、 潘某在装好炸药后, 退回到 6 支巷巷口启动放炮, 导致瓦斯爆炸, 爆炸产生火焰和冲击波迅速沿 22 条支巷和中间运输上山传播。

 三、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3111 采煤点违法违规采用多支巷前进式非正规采煤放法, 共布置 22 条支巷同时进行采煤作业。

 间接原因:

 1、 6 支巷采煤作业点进风侧的 2 支巷和 4 支巷采煤作业点爆破落煤后, 煤炭堆积, 阻碍风流串入 6 支巷采煤作业点,6 支巷放炮后, 煤炭堆积, 进一步阻塞通风断面, 减少风量,导致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

 2、 工人放炮前未检查工作面瓦斯, 炮后残药燃烧引爆

 积聚瓦斯, 造成事故。

 四、 事故教训 1、 违规开采 3111 采面不在矿井设计开采范围, 煤矿私自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2、 通风管理混乱

 3111 采煤工作面采用淘汰的多支巷非正规采煤方法,采用 22 条支巷前进式开采, 各支巷采煤多点平行作业、 串联通风, 且放炮后煤炭堆积, 阻碍通风断面, 导致作业点无风、 微风作业; 中间运输巷单道风门控风, 各支巷无控风设施, 角连通风, 风流不稳定。

 通风极不可靠。

 3、 现场管理混乱 3111 采面工作面未设施瓦斯传感器, 22 个作业点仅配备 2 名瓦检人员; 火工品摆放混乱, 炸药雷管随意堆放; 放炮未使用水泡泥封孔; 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和“三人连锁放炮” 制度; 放炮前未检查工作面瓦斯, 未及时撤出邻近支巷作业人员 4、 职工培训不到位

 职工安全意识淡薄, 作业人员自救器未随身携带, 而是悬挂在巷口, 部分工人不会使用自救器。

  5、 安全监管不到位

 在排水系统未形成前投入生产

 五、 防范措施 1、 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要求进行采掘作业, 牢记“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 依法组织生产。

 2、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确保通风系统合理、 稳定、可靠,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瓦斯突出规定》 的相关要求。

 3、 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确保监控系统功能齐全、数据准确、 断电可靠、 处置迅速。

 4、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 加强对井下隐患的排查工作, 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5、 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

 云南曲靖红土田煤矿“4. 21” 瓦斯爆炸事故

  一、 基本情况 2014 年 4 月 21 日云南曲靖市富源县红土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造成 14 人死亡。

 二、 事故经过 2014 年 4 月 20 日零点班,

 121701 炮采工作面 10 人, 121702掘进工作面 5 人, 0 点 23 分,

 121701 炮采工作面因违规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冲击波瞬间沿 121701 工作面、 2 采区进风巷、 回风巷迅速传播, 造成多处风门、 巷道、 设备受损。

 三、 事故原因 该矿非法越界组织生产, 121701 炮采工作面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 工作面违规串联通风、 循环风、 微风作业, 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放炮时未使用水泡泥进行封堵, 违章放炮后产生火焰引起瓦斯爆炸。

 四、 事故教训

 1、 非法越界组织生产, 逃避安全监管 发生事故的 121701 炮采工作面位于该矿矿界以外, 煤矿采用绘制真假图纸, 不安设瓦斯传感器、 人员定位分站、提前打密闭等手段, 隐瞒非法生产情况。

 2、 瓦斯管理不到位 该矿瓦斯检查员配备不足, 事故地点瓦斯检查空班漏检, 不安设瓦斯传感器, 安全监管缺失。

 3、 安全管理混乱 该矿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未形成全负压通风,违规串联通风, 循环风及微风作业、 井下违规爆破祖业; 没有执行“一炮三检” 和“三人连锁放炮” 制度;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

 4、 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煤矿“打非治违” 工作不力, 越界开采行为失察。

 五、 防范措施:

 1、 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要求进行采掘作业, 牢记“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 依法组织生产。

 2、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确保通风系统合理、 稳定、可靠,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瓦斯突出规定》 的相关要求。

 3、 加强瓦斯管理, 严格落实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瓦斯检查工作,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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