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社区党委和党支部党员要分开开组织生活会
关于创新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的思考
刘静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也是党执政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组织结构的调整,传统的基层组织设置模式面临新的挑战。研究探索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新形式,是一个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现就如何创新我市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思考如下:
一、我市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现状
建党以来,我们一直按照地区、单位和生产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确定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构建了严密的组织体系,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种类型:①按规格划分,有各级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②按领域划分,有机关、企业、农村、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军队等党组织。③按构成划分,有独立党组织、联合党组织、临时党组织、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等。④按层级划分,有各级地方直属基层党组织、中央和各省级单位驻地方的中、省直党组织。⑤按所有制性质划分,有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党组织、非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建立
的基层党组织。截止去年底,全市共有党员129249人,基层党组织6514个,其中党委454个,总支316个、支部5744个。此外,还有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752个,其中党委42个、总支15个、支部695个。
二、基层组织设置模式面临的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的挑战,已逐渐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是传统的基层组织模式难以适应党员流动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们择业更加自由,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更加广泛和频繁,这些流动人员中包括相当一部分党员。据统计,全市每个月党员流动量在800名左右,占党员总数的0.007%。党员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身份很不稳定,有的党员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在原单位或自己保留,成为“挂名党员”、“口袋党员”。如,市物业服务行业的从业党员多为下岗再就业职工,由于工作条件差待遇低,人员流动非常频繁,有的工作几天就到其他地方谋生去了。有的单位好不容易组建了党支部,不到2个月,就剩1名党员了。按传统模式设置的的固定的基层党组织难以实施对频繁流动党员的管理。
二是企业改制后党组织隶属关系复杂化。计划经济时期,各级各类企业及党的组织关系都隶属于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随着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确立,各类经济组织突破了条块限制重新进行整合。由于实行政企分开,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再以行政关系确定隶属关系的同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我市原有的103家中型以上企业,经过改组改制后,有87家企业及所属的400个基层党组织划归市委企业工委管理,这87家企业中,公有制经济企业49个,非公有制经济企业28个,其他企业党组织有的实行属地管理,有的划归原主管局党委管理,有的主管局党委改为党组后,对本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已不具备领导职能,但其所属企业党的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局里。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复杂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组织发展的均衡性。
三是两新组织的涌现,为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出了新课题。随着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进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各类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但是,由于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滞后,有的党员因所在新经济组织中没有党组织而处于游离状态。仍以物业行业为例,市内现有物业企业41家,党员近200名,只有7家企业成立了党组织,组织覆盖率为17.6%,远未达到中央关于基层党组织要实现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些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特别是在打
造沿海经济强市进程中,外来和驻外企业越来越多,如何在这些两新组织和“三跨”企业中设置党的组织和确定隶属关系,为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出了新的课题。
四是党组织设置没有与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任免同步进行。近几年在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系统党委所属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数量变化较大,一些原党委建制的企业因停产破产改组改制等原因形成“壳”企业,只有几名留守党员,党的组织已不复存在。有的企事业单位已经更名,没有按照规定撤销或改变原党组织设置形式。特别是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有的市直部门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化由党组改为党委,没有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必要的组织程序,只从干部职务任免文件中有所体现。也有的党委改设党组后,组织关系没有理顺。如市商业(粮食)局党委改为市服务业委党组后,对其所属的基层党组织不再具有领导职责,但这部分企业的党组织隶属关系至今未明确,影响着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关于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形式的设想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
作用的充分发挥。”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创新基层组织设置,笔者认为要遵循四条原则,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突破创新:
(一)遵循原则
一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原则。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相应调整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才能更好地为政治路线服务,发挥好组织保证作用。
二要坚持扩大覆盖面、强化组织功能的原则。只有建立一个完善的、能覆盖全社会各个领域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不断强化组织功能,加强对各级各类经济组织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执行。
三要坚持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原则。通过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四要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要用创新的思维,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章》对基层组织设置工作保留的创造空间,通过稳定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创建科学合理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
(二)创新方向
一是创新重点应向社区倾斜。随着社会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化,大批退休党员、下岗党员和流动党员回归社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特别是实施属地管理的非公有经济党组织都分布在各个街道社区,使社区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日渐凸显,各街道社区顺应形势和未来发展创建了许多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基本具备探索和实施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形式的能力。应由街道社区党委针对本辖区各单位和党员从业的流动性、多样性、分散性等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以活动小组为单位多样化地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形成以辖区为整体的组织格局,不仅可以保证党对社区的领导,服务群众,凝聚力量,推进党的工作社会化,而且可以克服传统的按单位设置党组织的僵化模式,有效解决流动党员、“口袋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现实问题,二是要突破所有制界限。目前,传统的基层党组织和非公有经济党组织各成体系。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基层党组织设置比较规范,组织机构比较健全,较好地发挥着政治核心作用。而非公有经济党建工作还在探索阶段,组织设置方面还有相当大的拓展空间。尽管基层组织覆盖的对象不同,公有与非公有之间存在所有制的界限,但作为同一个执政党,其宗旨、目标是统一的。因此在组织设
置上,应突破所有制界限,实现政治和组织资源共享。如,市物业管理处是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下辖的41家物业公司都是私营民企,可以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以市物业管理处为依托,组建物业行业党委,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其他市场化程度较高、专业分工较细、行业管理较严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以行业协会为依托,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对本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实行统一管理。
三要适当放宽组织规格对党员数量的要求。大部分两新组织的特点是规模小、人员少、变化快,党员人数很难达到规定的标准。同时,一些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因多次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编制和党员队伍数量逐步减少。有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应组建机关党委,但受党员人数限制难以实现。为调动基层单位组建党组织的积极性,应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组织规格对党员数量的要求,对那些自成体系,或具有集团性质,或所属基层单位较多,或党员队伍发展空间较大的单位,可以试行党员数量达到50名以上,设立党委,党员数量达到20名以上,设立总支。但要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切实保证组织标准和质量。
此外,在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时,还可以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积极探索以产权关系为纽
带,以归口管理为主线,以组建统管单位党委为重点的多种组织设置形式,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的需要。
总之,党的组织设置涉及到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层次、组织架构、领导成员职数等,是一个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推进,在推进中完善,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一定会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成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坚实基础
篇二:社区党委和党支部党员要分开开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工作条例试卷
一、单项选择(共18题)
1、根据()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B)
A、宪法B、中国共产党章程C、中国纪律处分条例D、制度
2.()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C)
A、党员B、群众C、党支部D、党委
3.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项原则。(C)
A、三
B、四
C、五
D、六
4.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等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B)
A、2B、3C、4D、55.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人。(C)
A、30B、40C、50D、606.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个。(D)
A、2B、3C、4D、57.《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
参加,一般()召开1次。(B)
A、一个月
B、一季度
C、半年
D、一年
8.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讨论。(C)
A、所有群众
B、党支部领导干部
C、党支部党员
D、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9.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为通过。(B)
A、三分之一B、半数C、三分之二D、全部
10.党小组会一般()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B)
A、一周
B、一月
C、一季度
D、半年
11.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召集并主持。(A)
A、书记
B、副书记
C、委员
D、党小组组长
12.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D)
A、4B、5C、6D、713.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年。(D)
A、2B、3C、4D、514.本条例自2018年()起施行。(D)
A、9月1日B、10月1日C、9月28日D、10月28日
15.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年以上党龄。(B)
A、半
B、一
C、两
D、三
16.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A)
A、1B、2C、3D、417.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有()项。(C)
A、六
B、七
C、八
D、九
18.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共()条。(C)
A、三十五
B、三十六
C、三十七
D、三十八
二、多项选择(共13题)
1、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ABCD)
A、地域相邻
B、行业相近
C、规模适当
D、便于管理
2、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党员,对
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ABC)
A、教育
B、管理
C、监督
D、培养
3、临时党支部()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ABC)
A、书记
B、副书记
C、委员
D、组长
4、党小组组长()产生(AC)
A、党支部指定
B、群众推荐
C、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
D、毛遂自荐
5、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等。(ABCD)
A、政治学*
B、谈心谈话
C、开展批评
D、自我批评
6、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ABCD)
A、政治性
B、时代性
C、原则性
D、战斗性
7、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ABD)
A、党员大会
B、党小组会
C、党员培训
D、上党课
8、“三会一课”应当突出()(ACD)
A、政治学*
B、政治意识C、党性锻炼D、政治教育
9、注重从()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AB)
A、优秀村B、社区党支部书记C、优秀共产党员D、优秀群众
10、对存在换届选举()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ABC)
A、拉票贿选B、宗族宗教C、黑恶势力D、任人唯亲
11、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等开展党的活动。(ABCDE)
A、贫困村党支部
B、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
C、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
D、流动党员党支部
E、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12、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BCDEF)
A、社区B、园区C、商会D、协会E、行业F、驻外地办事机构
13、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项原则。(ABCDE)
A、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B、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C、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D、坚持民主集中制
E、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判断题(共30题)
1、党员是党的基础组织(×)
纠正: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
2、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2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纠正: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3、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4、为期3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纠正: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
5、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随后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纠正: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6、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中的优秀人才。(×)
纠正: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8、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主要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纠正:由全体党员参加
9、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10、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可以不讨论。(×)
纠正:应当经过充分讨论
1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每月召开1次,不能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纠正: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12、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1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14、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纠正: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15、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
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16、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17、民主评议党员跟组织生活会必须分开进行。(×)
纠正: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18、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19、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纠正: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20、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3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纠正:提前6个月
21、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22、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23、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县委组织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
纠正: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
定并批复
24、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25、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26、临时党支部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27、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28、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2次。(×)
纠正:不少于1次
29、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
30、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时,随后需要进行补选。(×)纠正: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篇三:社区党委和党支部党员要分开开组织生活会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12.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04.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2004年12月17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做好社区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于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社区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上海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现就加强本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工作的能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大量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
组织,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向社区转移,越来越多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需要社区党组织动员各方力量落实。社区党组织作为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积极应对这些变化,调整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真正成为城市社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形成社会协同、民主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是社会各种利益、需求、矛盾的汇聚点之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区党政组织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充分尊重社区群众的意愿,让社区群众成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为此,必须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社会各方面民主参与的治理格局,从而建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
(三)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随着人们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社区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越来越强,对物质文化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对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日益关注,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日益向往。为此,社区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为社区群众提供优质的社区生活。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以群
众满意为准则,努力达到“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基本要求;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为抓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管理工作新格局,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现代化社区。
(五)总体目标。
通过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能力,提高社区行政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各类组织和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社区党建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工作优势,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的全面领导。通过调整组织设置,改进领导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完善运作机制,拓展活动内容,整合各类资源,使社区党建在工作上实现全覆盖,从而实现“强核心、建网格、全覆盖、促文明、为群众”的工作目标。
2、社区建设实体化。做实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优化行政组织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强对民间服务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增强党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功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区基础。
3、社区管理网格化。以社区为基本网格,以信息化为支撑,合理配置和整合行政、社会资源,实现网格内各类资源共享、工作协同,构建反应灵敏、处置有方、管理高效、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六)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协调各方。按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县)党委、政府的重要作用,通过党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有效领导,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党在社区的各项工作
落到实处。
2、围绕大局,着眼发展。社区建设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区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激发基层社会的创造活力,为上海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区的所有工作要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参与为动力,以社区群众的评价为准则,让社区群众在社区发展中得到实惠,在参与社区建设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4、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从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正确处理好公共信息、设施资源分类管理与社会共享的关系,处理好公共服务中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处理好公共管理中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的关系,提高行政管理、服务的效能。
5、循序渐进,勇于改革。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处理好长远目标与阶段工作的关系、工作继承与工作创新的关系、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有序推进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现代化社区建设。
三、实现社区党建全覆盖,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七)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体制。要进一步加强社区(街道)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按照社区行政组织、居民区、驻区单位三条线,理顺党的组织设置,形成全覆盖的组织、工作体系。要在社区(街道)党组织领导班子中适当增加行政组织、居民区、驻区单位党组织成员,使其在成员构成上更具有代表性,更具有统筹各方的能力。要选好配强社区(街道)党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书记。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八)加强社区行政组织的领导。社区(街道)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并协
助市、区(县)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支持和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市、区(县)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要自觉接受社区(街道)党组织的双重管理,围绕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作用,并自觉接受驻区单位和社区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区(县)职能部门在任免、交流、考核派出机构领导干部时,应听取相关社区党组织的意见。社区(街道)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与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双向联系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要指导、支持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
(九)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建设。居民区党组织要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拓宽工作领域,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成为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充分行使职权,推进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各类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居民区党支部(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与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居民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和居委会党员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
(十)完善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机制。社区党建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社区所有党组织包括驻区单位党组织都负有重要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和完善由社区(街道)党组织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参加的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社区(街道)党组织要增强为各类驻区单位服务的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驻区单位要确立社区党建的意识,在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自觉接受社区(街道)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驻区单位在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时,应注意听取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社区(街道)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建党工作,领导、指导、协调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依托商务楼宇、商贸市场、商业街、园区等载体建立联合党组织。要在新
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积极、有效开展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基层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要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出(归)国留学人员中党员的管理和服务。要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要在做好在居民群众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重视做好社区内流动人员和其他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要大力提倡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要教育和鼓励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心系群众、无私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十二)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要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社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提高社区党组织有效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要加强国情、市情和依法维权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的关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要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舆情收集、分析、处置、反馈机制,倾听群众呼声,掌握思想动向,处理利益诉求,化解各种矛盾。要以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重点,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要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以居民公约、志愿者、道德评议台等为载体的道德实践活动。要深化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四、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提高社区服务和治理的水平
(十三)根据城市地域综合特点确定社区范围。社区是特定地域内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大城市管理和服务的特点、上海社区建设的实践和做实社区工作的要求出发,中心城区社区范围一般可定在街道层面,以有利于社区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社会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协调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推动政
府与民间的合作;有利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的完善。郊区的社区区域划定要与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相结合。
(十四)加强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综合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区(县)政府派出机关“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发挥强化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自治组织的作用。要按照强化、弱化、转化和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要求,加强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职能,强化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专业管理的职责,将可由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逐步从社区行政机关中剥离出去。市、区(县)各职能部门应将工作重心下移至派驻社区的机构,配强一线工作力量,做实管理服务工作。要落实社区建设的财力保障,规范街道办事处预决算、审计和招商引资工作,保证街道正常支出,创造条件逐步淡化直至取消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招商引资的功能;确保街道办事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十五)有序推进社区和居民区民主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各方参与、合作共事的社区事务议事协商机构,提高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有关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公共资源分配、公共事务管理等社区事务应广泛听取社区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其充分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要充分发挥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居委会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要加强居委会居民会议制度及其他居民自治制度的建设。要逐步推广居民区党风、政风、行风“三风”评议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民主自治制度,并向社区层面推进。要切实为居委会“减负”,不断改善居委会工作条件。要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热心社会事业、学有所长的特点,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把党的统战工作、统战政策落实到基层。
(十六)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充分发掘自身资源,依托社区各种载体积极开展工作,并在社区的各种群众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要重视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工作,支持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这些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对具有公益性质、服务居民的政务类、服务类社会组织,要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扶持和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专业社会工作体系,扩大社会工作的覆盖面,推动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推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七)发展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要把社区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形成以群众为主体、以社区为载体、以文化为媒体的社区文化建设新格局。要丰富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文化内容,继续推动文艺院团送戏进社区,发挥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社区文化骨干队伍的指导作用,把社区建设成为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弘扬先进文化的阵地;市民终身学*、提高素质的课堂;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校外活动的基地;老年人社会交往、精神交流的家园;专业和业余文化团队占领市场、服务社区的舞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社区群众提供一批文化学*、文艺活动、体育锻炼、休闲娱乐等载体和场所。
(十八)完善社区各类服务和活动载体。要完善党员服务中心功能,使之成为基层党组织管理、活动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重要载体。要完善和规范社区行政机关、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共同支撑的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提高行政事务办理效率。要建立和完善集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为驻区单位和社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建立和健全党员活动、居民活动、驻区单位活动共享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为社区群众参与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提供方便。社区内各类服务和活动载体应充分共享、有效利用,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投资和闲置浪费。
(十九)优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要以入口规模、地域面积和功能定位为基本依据,采用新建、改造、调整、共享并举的方式,规划和配置好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要充分考虑新建社区与原有社区、中心地段社区与边缘地区社区、商务区与纯居住区的不同条件和不同需求,实行统筹兼顾、差别配置。区(县)政府要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要针对上海人口老龄化的情况,重视和发挥好各级老龄委组织的作用,规划和配置好适合老年人的各类服务设施。
五、推进社区管理网格化,提高行政服务和管理的水平
(二十)完善社区行政管理和协调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旨在建立强有力的运作、协调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明确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职责,落实双重管理,完善工作协同机制;逐步梳理各类临时机构,按照行政、服务、稳定等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和整合,形成合力。各行政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要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驻区单位在社区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方面要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协调。
(二十一)建立社区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要建立社区属地化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维护、交换机制和信息管理体系,实现存量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增量信息“一口采集、多方使用”。要梳理和整合全市各类服务热线,为社区群众和各类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制定相关政策,形成驻区单位积极主动向社区群众开放设施资源的激励机制,形成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共建共享机制。要探索社区公共设施资源的社会化运营机制,制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政府投资的市属和区(县)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应先行向社区开放,支持和倡导其他驻区单位向社区群众开放,争取在一两年内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群众。
(二十二)构建社区“一口受理、内部协办”的行政服务机制。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以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为“一口受理”前台,街道、区(县)、市相关部门职责分明、联系紧密、“内部协办”为后台的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网络。要组建政府公共服务效率促进机构,重点推进跨部门工作流程的梳理优化和信息化资源整合,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十三)形成社区网格化行政管理执法机制。要探索建立“边界统一、协同巡查、分类执法”的社区行政管理执法机制。与社区管理和居民服务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明确责任区,形成管理层面日常联系、一线人员密切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对社会事件作出应急联动反应和协同处置。在实施网格化管理中,要遵循精兵筒政的原则,不随意扩大机构和编制。
(二十四)健全高效运作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积极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负责、职能部门尽责、驻区单位协同、广大市民参与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要加强社区人口综合管理,制定以居住地为主的人口管理政策,探索和加强人口的分类管理;努力做好来沪人员的服务工作,寓管理于服务和教育之中;探索和建立一种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于一体,兼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功能的司法、民政、信访综合服务机制;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民间调解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预防犯罪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十五)建立和完善社区财力保障机制。要将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加大对社区的投入。要向社区建设工作倾斜,特别是向新建社区、人口密集社区和财力基础薄弱社区倾斜,创造条件推动街道办事处把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管理和服务上来,并促进社区平衡发展。要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方
式,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防止被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行政化。在服务资源的投入上,要鼓励社会投入,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会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
六、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推进工作。各区(县)委、区(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落实。市各有关部委办局尤其是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直接有关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对口的工作部门,负责本系统工作的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明确总体目标,贯彻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分步实施。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安排由市政府和市委组织部另行制定实施意见。
(二十七)加强政策配套。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修订《街道党工委工作条例》和《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相关制度、法规;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研究转移支付等不同的财政扶持政策,在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支持社区公益事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有利于促进社区服务设施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的政策;建立促进社会单位向社区开放设施的激励政策;制定志愿服务的激励政策和制度;制定关于推进电子政务及社区信息资源采集、整合和共享的政策。
(二十八)加强队伍建设。市、区(县)党委和政府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证他们的工作待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要大力加强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采取选任、从机关下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不断充实社区干部队伍,优秀中青年
干部应到社区工作、锻炼、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扎根基层的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要加大对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他们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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