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工作经验材料

时间:2022-05-26 18:5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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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党组织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工作经验材料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经验材料4篇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经验材料篇1

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纳入农村改革发展基本任务之中,并进一步强调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应坚持和改善村党组织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四个民主”制度,培育和丰富自治组织体系,增强和提高物质保障能力和法制保障能力,紧紧围绕“健全法制、创新机制、丰富组织和提高保障”等四个方面来促进村民自治民主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坚持和改善村党组织的领导

第一,应坚持和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的领导。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设和实践活动是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开展的,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党在农村基层的组织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稳定、健康和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在村庄社区实行具有基层群众自治性质的村民自治制度,并非要否定党在村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第二,应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明确和细化“两委”职责和权限。

“两委”关系“失范”的重要根源之一,就在于现有的文本规范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明确的权责边界和可操作性。应立足于村庄社区治理,合理划分“两委”职责,细化“两委”权限,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两委”关系的法律和政策规范。

第三,应着眼机制创新,实现“两委”良性互动。

一方面应积极探索实现“两委”良性互动的人事协调机制。对“一肩挑”、“交叉任职”等现有的解决“两委”矛盾的办法进行检讨和评估,探讨新形势下促进村党组织成员竞选村委会成员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应积极探索实现“两委”良性互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对“两委”联席会议等现有的解决“两委”冲突的工作机制进行检讨和评估,探讨“两委”对村庄事务融洽“共治”的机制。

二、健全和完善“四个民主”制度

第一,要健全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实行村民自治以来,在人民群众的大胆探索和政府的引导规范下,我国逐步建立起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的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对村民的民主选举权利、选民资格、选民登记、选举机构及组织、候选人的产生、选举流程及选举的保障机制等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进行了规范。但是,在村委会民主选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矛盾甚至十分突出。比如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竞选程序、贿选认定等;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面对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如何保障农民在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民主选举权利。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村委会民主选举公正有序发展,也会制约村民自治的健康成长和稳步提升。因此,在推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工作的过程中,仍需要我们加强实践探索,尝试制度创新,使村委会民主选举日益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第二,要健全以广泛参与、议事协商为基本前提的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实践的重要环节。当前民主决策制度已逐步建立起来,形成了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决策的组织形式,界定了民主决策的事项和范围,规范了民主决策的程序。

首先应强调村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作为一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群众的参与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一个基本原则。脱离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决策,是有悖于村民自治的原则精神的。其次应坚持议事协商的原则。在村务事项的决策中,通过村民的平等对话、共同讨论、民主协商,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可以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决策的执行力。再次,要健全以村务公开、形式多样为主要特点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在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基础上的民主管理是村民自治的根本环节。最后,要健全以权益保障、规制权力为根本要求的民主监督制度。缺乏监督的公共权力很有可能滋生腐败,蜕变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就村落社会而言,村民自治权也是一种公共权力,也需要必要的监督以保障其公益性。

三、培育和丰富组织体系

作为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化,是当前村民自治实践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自治组织的行政化,挤压了乡村社会自主性空间,削弱了村民自治的自主性,致使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被“悬空”和“虚置”,不利于村民自治规范有序的发展。在压力型体制下,处于乡镇行政主控下的村民委员会往往将“政务”作为工作的重点,优先选择完成乡镇政府下派的各项“政务”而疏于“村务”,职能履行存在着片面化的倾向。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农村和农民更多地需要村民委员会能够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但由于村民委员会受制于诸多因素,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专业化服务,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村委会自身的局限性,制约了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也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此,我们有必要因应这种新的形势,培育和扶持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的成长,丰富和完善农村自治组织体系。应着力加强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建设,打破仅仅依托村民委员会这一单一的村民自治组织,探索村民自治组织创新,培育多元化的农村自治组织,丰富村民自治的组织体系。当然,在推进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确保自治组织的自主性。其次,要确保自治组织的公益性。再次,要确保组织体系的开放性。最后,要规范新生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

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法制保障。

有“财”方有“政”,“财”是“政”的基础。任何公共权力的运作,都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从基层社会来看,村民自治权体现的是一种公共权力,也离不开一定的财政支持。财政问题是村民自治的一个基础性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村民自治的实践绩效。当前,一些地方村级财政困难,不仅使村委会自身运转困难,功能难以发挥,而且也使村级组织重新依附于乡镇政府,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发展。增强村民自治的物质基础,可以考虑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多方努力共同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地方政府方面的原因,还有村级本身的原因。对于一些村来说,单纯依靠自身是很难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化解村级债务也应考虑由多方共同努力来解决,国家、地方政府和村三方是否都可以来承担一点。二是改革现行财税体制,增加财政的投入。可以考虑调整现行的财税体制,分配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源。同时,要明确地方财政要给予村级发展一定的财力支持,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三是挖掘村庄内部潜力,拓展村级财源。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必须在坚持和改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健全法制、创新机制、丰富组织、提高保障”四个方面来进行实践创新和制度建设,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村民自治向着“自治组织更加健全、自治活动更加规范、自治范围更加扩大、自治程序更加完善、自治保障更加有力、自治成效更加明显的方向前进”,促进村民自治民主质量的全面提升。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经验材料篇2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目 录

□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1

□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0

□ 中组部、教育部负责人解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12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1.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2.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3.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二、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4.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5.高等学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15至3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应有院(系)、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师生员工代表;
常委会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一般应进入常委会。不设常委会的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11人,委员中除校级领导干部外,还可有院(系)和党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代表。

6.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7.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常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会议有关规定执行。

8.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9.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10.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11.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
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12.学校领导班子应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13.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相互谈心,定期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谈心,对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14.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合理确定学术组织人员构成,制定学术组织章程,保障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

15.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推行高等学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学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等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16.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1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完善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形式,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进一步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9.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20.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支持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各地区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来源:
人民日报, 2014-10-16)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这是党中央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确定普通高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多年来,这一制度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当前,高校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进一步强调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体制十分必要。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坚持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如果把高校比作一艘船,那么把好方向的,就是党委。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力戒包揽行政事务。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学校重大事项应当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互结合,集体定了的事,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工分头去办,勇于负责。党委和校长的职责也应进一步明确,只有加强党政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教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好制度还得硬落实。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要靠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执行,靠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监督检查。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相互理解,相互配合;
领导班子成员须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高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来源:人民日报,2014-10-16)


中组部、教育部负责人解读
《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 

核心阅读

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

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力戒包揽行政事务。

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中组部、教育部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对《实施意见》的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

问: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答:改革开放以后,高校进行过改革领导体制的探索,最终确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写进高等教育法。20多年的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当前,高校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进一步强调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体制十分必要。各地各高校在实践中也探索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需要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规范。根据中央部署,中组部、教育部组织力量,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稿,并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好《实施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共5部分,20条。其中,第一部分“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和第二部分“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主要是关于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主要方式和内容,着重对“党委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和“校长负责什么、如何负责”进行明确。第三部分“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对高校党委会设置和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作出规定。同时,对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第四部分“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主要从强化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健全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协调配合,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等方面作出规定;
提出探索教授治学有效途径、推进民主管理等要求。第五部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夯实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
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实施意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严格按照党章、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体现中央有关要求。二是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分别提出具体措施,体现问题导向。三是注意总结各地各高校的实践经验,把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尊重基层创造。四是坚持创新性和实用性相统一、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既为今后制定相关文件和制度提供平台,又为地方和高校探索创新留有空间。

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

问: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把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先必须明确,党委在学校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
校长和其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其次,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把好方向,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力戒包揽行政事务。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第三,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了的事情,领导成员按照分工分头去办,勇于负责,防止推诿和扯皮。各地各高校通过建立健全具体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

问: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实施意见》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实施意见》强调,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各项任务完成。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从3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委职责基础上,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概括了党委的10项工作任务,对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作了规定。二是强调高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对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作了明确。三是对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进行规范。

问: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实施意见》对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作了哪些规定?

答:《实施意见》强调,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委决议,行使国家法律规定的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从两方面提出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措施:一是明确校长负责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在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校长职权的基础上,结合高校改革发展形势,从10方面对校长负责的内容进行归纳和界定。二是对高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的设置和会议制度等作出规定。明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为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长通过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的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同时,对其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参会人员等提出要求。

问:《实施意见》对高校党委会设置提出了规范要求,这是如何考虑的?

答:目前,全国高校党委会的设置还不够统一,有的设立了常委会,多数没有设立常委会。设立常委会的高校,全委会、常委会人数差别较大;
有的全委会组成人员的代表性还不够广泛。为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党委作用,《实施意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综合考虑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能定位及人员代表性等因素,提出了全委会、常委会的成员人数以及组成人员的构成和体现代表性等要求。同时,对全委会、常委会的议事范围、议事规则作出原则规定,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这些要求的落实,将对高校党委建设的规范化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问:《实施意见》对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提了哪些要求?

答:好的制度离不开领导班子的有力执行。《实施意见》围绕贯彻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针对部分高校领导干部既从事学校管理又从事教学科研而影响管理工作等问题,提出要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以保证其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还提出,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问:《实施意见》在党政协调配合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对党政协调配合,主要从3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二是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机制,党政会议议题的确定要进行会前沟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要进行酝酿沟通。三是党政领导班子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党委书记、校长注意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实行党务和校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问:《实施意见》对完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高校学术氛围浓厚,师生文化知识层次和专业水平较高,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较强。推动高校改革发展,办好社会主义大学,必须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员工。这也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为此,《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进一步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作用。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决策,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

问: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制度关键要看落实。在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上,各地各部门各高校重点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工作部门,通过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深化各高校对《实施意见》的理解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细化具体措施。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把《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地、落实。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高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贯彻执行这一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中组部和教育部加强工作指导,注意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高校探索创新,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水平。

(来源:人民日报,2014-10-17)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经验材料篇3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确立党委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同时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它体现了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辩证统一。在这一领导体制下,党委既是政治核心又是领导核心。它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有效形式。

这一体制中的“党委领导”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从党委在学校的地位来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立了党委在学校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的地位。党委是学校的最高领导集体。除党委外,在学校中不能有别的核心,不能有凌驾于党委之上或与党委平起平坐的组织和个人。党委和校长的关系当然是,也只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校长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委充分尊重和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这是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所在。

其次,从党委的主要职责来看,党委把工作重点放在研究和决定学校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上。党委要对学校工作中诸如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系处级以上干部任免、晋职晋级工作方案、经费预决算、基建大项目安排以及校生产和科研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围绕党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中规定的高校党委的主要任务就体现了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

再次,从党委的领导方式来看,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所谓政治领导,主要是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所谓思想领导,就是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师生员工的头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办好社会主义的大学。所谓组织领导,就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和组织师生员工实现党和学校的各项任务。

这一体制中的“校长负责”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校长在学校的地位来看,校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是学校的最高行政首长。作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校长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其次,从校长的主要职责来看,校长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执行党委的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结合各项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的学校重要工作。

再次,从校长负责的对象来看,校长一是要向党委负责,在党委领导下工作,执行党委的集体决定;
二是要向师生员工负责,领导就是服务,校长服务的对象是师生员工;
三是要向社会负责,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社会负责是不言而喻的。以上三个方面中,对党委负责是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为,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下,学校的决策权在党委,在决策正确的前提下,向党委负责同向师生员工负责、向社会负责是一致的;
反之,学校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党委首先要承担领导责任。

以上仅是笔者对“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这两个概念内涵的理解。笔者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是“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简单相加。要从整体上把握这一体制的实质,还必须认清二者的逻辑联系。

“党委领导”,最重要的是领导师生员工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
“校长负责”,则应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通过行政工作将其落到实处,切实办好社会主义大学。

“党委领导”。是通过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来体现的;
“校长负责”,则应通过校长将党委的决策变成学校意志,并运用行政手段予以贯彻、实施。

“党委领导”,一般表现为宏观的、原则的领导;
“校长负责”,则应将其分解为微观的、具体的领导,并通过具体的组织工作使党委的意图、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得以实现。

“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较多地表现为动员号召、民主协商、组织协调、思想工作、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
“校长负责”,主要是运用行政职权,表现为规定、命令、布置、检查、督促等领导方式上,总之是用行政的方式与党委的领导方式相呼应。

在执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党委和校长应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自发挥其优势和特长,既坚持党委在学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又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的重要作用,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工作。一些高校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中总结出处理好学校党政关系的“四分四合”的原则,即在工作职能上分,在工作目标上合;
在工作职责上分,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合;
在一般工作上分,在重大问题上合;
在工作制度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这个原则抓住了要点,体现了辩证法,很值得借鉴。

(二)

要全面执行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必须确立切合高校实际、可操作的的运行机制。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好三个环节——党委决策、校长组织实施以及党政协调。

关于党委决策。党委决策的过程就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本校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和制定本校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原则、任务、部署等等的过程。党委决策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环节。

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党委会的集体讨论。党委每个成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多方面进行论证,逐步统一认识,形成集中意见。决定重要问题要经过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书记既要善于按正确原则引导大家深入讨论问题,又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坚持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不能以“书记拍板”来代替党委的决议。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既不能不议而决,也不能议而不决。

关于校长组织实施。党委对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后,属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由党委直接组织实施。属学校行政方面的工作应由校长统一组织实施。党委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党组织的作用,支持校长按党委的决策做好学校工作。校长在统一组织实施党委决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副校长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对于重要的行政工作要及时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以求更好地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问题也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但这里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原则,由校长拍板定案。应明确校长和副校长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工作,并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

关于党政协调。在贯彻落实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过程中,校长着重抓组织实施工作,党委则着重于调查研究、总体指导,同时起保证和监督作用。这里,党委和行政工作能否协调一致是至关重要的。协调的办法,通常是召开党政联席会。党政领导互通情报、统一思想,以便及时调整部署,推动学校工作的顺利进展。应该明确:党政联席会不能代替党委会,不能否定党委会的决议,也不能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党政协调的关键,是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协调。书记和校长都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彼此是平等的同志关系。由于党委书记担负着主持党委工作的职责,因而有责任对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进行检查、督促以至指导。党委书记要善于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对学校行政工作适时提出意见,支持校长在其职责范围内大胆开展工作。书记和校长要经常通气、沟通思想、统一认识,特别是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要能取得共识。一般地说,书记和校长的团结状况直接影响到党政班子之间的团结,进而对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产生影响;
书记和校长的协调问题直接影响党政班子之间的协调,进而对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内部的协调产生影响。因此,在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对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团结共事的意识以及驾驭全局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经验材料篇4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xxx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关于自治区中小学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xxxxx中学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的领导职责
校党支部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
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八,校党支部通过总支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二、校长的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校长要认真执
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校党支部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支部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
,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
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
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一,党支部会议,二,校务会议,三,校长办公会议
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
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

工与合作。对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校党支部首先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原则~校行政则应据以拟订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实施。党支部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工作的指挥权~不包揽具体行政事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根本制度。党支部会议、校务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及社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支部书记作为“班长”~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校。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

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作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肃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
党支部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党支部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支部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党支部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党支部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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