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发言(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24 17: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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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发言(全文完整)

 

 审议“两高” 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 明 远

 听了 曹建明 检察长代表最高人民 检察院作的工作报告, 我感到, 过去一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 十七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周 永康同志等中央领导就政法工作作出 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自 身监督、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突出表现在: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 国内经济运行困难的严峻形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 预防、 监督、 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 ,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 有力的司 法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 执法为民。

 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 继续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和推行便民利民措施, 保障民生、 服务群众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

 三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 认真履行批捕、 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积极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不断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 贪污贿赂、 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的犯罪案件以及工程建设、 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犯罪案件, 进一步深入推进了 国家反腐倡廉建设。

 五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 司法不公等问题, 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 纯洁司法队伍, 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对立案、 侦查、 审判、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法律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是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扎实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 高度重视自 身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得到有效保障。

 在全面回顾去年工作的同时, 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三项

 重点工作, 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从五个方面进行了 全面安排部署, 目 标明确、 任务具体、 要求严格、 措施得力。

  对于这个工作报告, 我完全同意。

 听了 王胜俊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的工作报告, 总体感觉, 报告立意高远、 主题鲜明、 文风朴实。

 总结工作客观全面、 简洁凝炼, 分析问题深入透彻, 部署工作着眼宏观、 重点突出, 是一个富有新意和特色的报告, 指导性、实践性、 针对性很强。

 我也完全赞同。

 就法院工作报告本身而言, 我感到, 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是重点。

 报告用很大篇幅向代表汇报了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执行、 调解等方面的工作, 让代表全面了 解人民法院的职能和作用。

 从报告的体例上来说做到了 结构合理、详略得当。

 二是数据详实、 事例具体。

 全篇报告运用数据140 个, 运用各级法院事例 40 余例, 坚持用数字对比来反映工作量, 用事例列举来说明问题, 实事求是地反映了人民法院一年来取得的成绩。

 三是文风朴实、 语言简炼。报告用语简洁、 平实、 易懂, 坚持言之有据、 言之有物,没有空话、 套话和虚话, 尽量避免使用代表费解的专业术语, 使代表进一步加深了 对法院工作的了 解和理解。

 就具体工作, 我感到,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王胜俊院长等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 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多、 群众诉求明显增长、 司法难度越来越大的新形势, 扎实工作, 奋力拼搏,取得了 骄人的成绩, 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 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工作亮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司法理念方面, 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 工作指导思想教育, 扎实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加深了 广大法官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 切实增强了 大局意识、 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确保了 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 受理和审结案件数均创历史新高, 充分发挥了 审判职能作用, 化解了 大量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能动司法, 加强业务指导, 出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服务“三农”、 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等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 43 个, 着力服务“保增长、 保民生、 保稳定” 工作大局, 促进了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切实维护了 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真正做到了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三是在执行工作方面, 卓有成效地开展了 为期 11个月 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有效化解了 一大批执行积

 案; 进一步完善了 执行制度, 规范了 执行行为, 加强了 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为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问题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四是队伍建设方面, 按照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 认真落实“五个严禁” 的规定, 狠抓司法廉政建设; 加大法官培训力度, 努力提高司法能力; 整顿院风院纪,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 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 有力组织保障。

 五是在法院改革方面, 积极推进司 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工作机制, 推进审判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 完善司法为民和基层工作保障机制, 完成了 由中央部署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审判委员 会制度、 人民陪审员 制度、 执行制度以及司法公开等改革任务, 进一步推动了 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总之, 一年来, 最高人民法院很好地发挥了 维护稳定、 保障发展、 保护民生、 促进和谐和对下指导的职能作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 最高人民法院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面对人民法院承担的繁重任务, 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紧紧围绕党中央“五个更加注重” 的要求, 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 根本性、 基础性问题, 就 2010 年的各项工作从“履行审判职能、 深化司法改革、 加强队伍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 自 觉接受监督” 等五个方面提出了 要求, 措施具体, 任务明确, 我们将全面

 贯彻执行。

 同时, 我们将结合甘肃实际, 制定工作要点,切实用 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法院工作, 坚定不移地坚持“三个至上” 指导思想和“从严治院、 公信立院、 科技强院” 的工作方针, 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 提高司法能力, 坚持司法为民,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 三项重点工作, 努力为省委确定的“中心带动、 两翼齐飞、 组团发展、 整体推进” 区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 为甘肃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借此机会, 我就加强法院自 身建设、 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几点建议:

  一、 关于改革法官退休制度的建议 现行的法官退休制度没有体现法官的职业特点, 导致法官退休年龄与审判实践不相适应。

 有些地方不仅没有执行国家规定退休政策, 还存在提前离岗、 离职现象。

 其次法官待遇偏低造成提前退休的现象正在逐步增多, 致使法官断层, 青黄不接, 不利于法院审判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 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官退休制度。

 综合考虑法官的职业特点和我国国情, 在政策上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龄,建议男 法官退休年龄延长到 65 周岁, 女法官退休年龄延长到 60 周岁。

 二是适当提高法官待遇, 增强法官岗位的

 吸引 力, 留住人才。

 二、 关于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建议 1、 建立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及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机制。

 建议进一步健全、 完善人民法院与人大、 政协的联络制度, 对人大、 政协以及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关注的民商事案件, 以及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民商事案件, 人民法院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

 通过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参与、 参加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 促进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对法院工作的深入了 解, 加强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对法院及法官工作的监督。

 2、 建议人民法院设国家赔偿审判庭。

 当前, 国家赔偿的程序由于并非诉讼程序, 没有公开的举证、 质证、 认证等程序, 尽管目 前各地已经试行听证制度, 但仍存在不公开、 不透明的现象。

 建议在《国家赔偿法》 修正案中规定人民法院设国家赔偿审判庭, 以理顺关系, 用审判程序公开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由赔偿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人充分发表意见, 实现程序的公开透明和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

 3、 建议在全面总结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 加快《民事强制执行法》 的制定工

 作, 加大民事执行工作的立法力度, 全面规范执行工作。

 4、 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制度。

 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多数涉及交通肇事、 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保护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 导致执行不能, 使得申请执行人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为此, 建议尽快建立特困群众执行救助基金制度, 就救助基金的设立程序、 资金来源和资金数额, 以及救助基金的筹集、 管理、 使用和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真正使救助基金发挥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 促进和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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