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16篇)

时间:2022-11-24 10:35:03 来源:网友投稿

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16篇)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实用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16篇),供大家参考。

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16篇)

篇一: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实用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

  篇一:廉政试卷+答案(仅供参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八条规范”,其中第二条是___________。BA、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B、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C、坚持尚廉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D、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八条规范”,其中第七条是___________。AA、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B、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C、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D、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关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_。BA、两大法规的修订,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以及“纪在法前”的精神

  【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实用word文档

  B、两大法规的通过,明确了纪律的“高线”以及道德的“底线”C、两大法规的修订,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方向更加明晰D、两大法规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2、为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___________,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BA、《刑法》B、《中国共产党章程》C、中央《八项规定》D、《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___________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AA、党章B、纪律处分条例C、廉洁自律准则D、宪法4、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___________。BA、实事求是B、抓早抓小C、党纪面前一律平等D、民主集中制5、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___________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DA、宪法

  【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实用word文档

  B、国家法律法规C、纪律处分条例D、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6、以下不属于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的是___________。BD、留党察看7、党员受到警告处分___________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BA、六个月B、一年C、一年半D、两年8、某市市委副书记任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其___________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CA、六个月B、一年C、一年半D、两年9、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员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___________职务。AA、最高B、最低C、兼任D、视情况而定10、党员违纪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___________处分。B

  【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实用word文档

  A、警告B、严重警告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11、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___________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CA、半年B、一年C、二年D、三年12、党员领导干部秦某,因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秦某有___________。DA、表决权B、选举权C、被选举权D、言论自由权13、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___________的职务。BA、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低于其原任职务B、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C、低于其原任职务D、视情况而定14、某市审计局副局长刘某(党员)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一年内,有关部门又查清刘某违反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刘某应当给予其___________。AA、开除党籍处分

  【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检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实用word文档

  B、延长一年察看期A、二年B、三年C、四年D、五年16、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___________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DA、警告以上(含警告)B、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D、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17、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___________。BA、改组B、解散C、改组或解散D、撤销18、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不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教育仍无转变,予以___________。AA、劝退或除名B、开除党籍C、留党察看一年D、留党察看二年19、党员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___________。A

篇二: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自查报告

  篇一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同时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体现其先锋作用,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坚守积极向上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行动中发挥带动作用。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在全党上下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进行得顺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则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而今,已全面执政66年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就是严重脱离群众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的准绳来要求自己,从而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从严治党的落脚点。

  从严治党也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根除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摸索惩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权力反腐、运动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制度反腐,再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预防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条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

  《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与《条例》印发的同时,中共中央也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加之原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形成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准则》和各《条例》内容相互照应,充分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初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反映了《准则》、各《条例》与国家宪法法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发生违纪行为时,首先要受到党内法规体系相关规定的约束与惩治。如程度严重,触犯法律,将同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体系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准则》、各《条例》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准则》和各《条例》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丰富和具体化,使其更具现实依据,更易于操作。

  应该指出的是,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迅速组织开展对《准则》与各《条例》多种形式的学习与宣讲活动,探索纪

  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真正使每一位党员熟悉并准确把握所有内容,印刻于心,并准备外化于行。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实际,配合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对照和检查六大纪律的规定,找出不严不实的差距和问题,确保每一位党员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以完成,责任充分到位。

  《准则》与各《条例》的印发,必将把党的十八后开展的反腐倡廉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带来新的气象,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党员的形象,重塑中国共产党的形象。

  篇二

  为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党发[2010]号《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人大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过自我剖析、与同事交心谈心等方式,认真地审视自己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许多的不足,现做自我剖析如下,恳请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

  一、自我剖析

  (一)学风方面:学习不够主动,自觉性不高,紧迫感不强。学习问题,关系到干部自身进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不断壮大而振兴,做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充分认识到了学习的深远意义,也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认真思考自己,虽然自己喜欢学习一些东西,但是没有完全实现学习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有机统一,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理论把握不准确;尤其是到人大工作以后,对人大理论、工作制度等认识只是在使用中学习,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多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存现用现学的现象,而没有真正有计划、系统地加以学习,导致工作中时而出现模糊概念,归根到底,学习不扎实,有时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够好;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只是从表面上学习,没有从更深层次上去学习、去研究、去指导工作,思考研究问题不深入、不系统、不透彻,在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差距。

篇三: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实用标准文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时间:2018-08-2622:30分享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精彩文档

篇四: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四条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第七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收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当没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四)民主集中制。事实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1-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一)改组;(二)解散。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2-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十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

  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于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做出书面结论。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危机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昂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3-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则。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予以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档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当即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依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期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4-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于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三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5-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务、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矫情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当合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档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对批评、检举、恐高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隐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总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

  -11-

  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过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12-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司财务,或者以象征性的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司财务,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

  将公务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务搞权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14-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教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三)克扣群众财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第壹佰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十章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15-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出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致使所管理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敢于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16-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17-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附则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18-

篇五: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六项纪律自我剖析材料2019年

  通过对《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使自己的纪律规矩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我将对照《纪律处分条例》,从“六项纪律”要求出发,结合自身当前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反思,剖析自身当前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恳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政治纪律方面。我认为遵守党的纪律,首先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既要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也要在生活小节、平常小事上讲规矩、守纪律,始终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政治纪律方面我能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找准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规矩。但我也认识到自身存在提高政治能力方面的不足,比如对党的各项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掌握和宣传运用上还不够深入,作为支部负责同志,在引导支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开展学习念稿多、总结少,活动效果和活动预期的差距大。今后我将进一步在深入学习研究上下功夫,通过读原著、读解析来悟透,通过组织集体交流来宣传,通过总结反思来升华,通过结合结合工作实践来落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成果的学习上切实做到读懂、弄通、做实,进一步通过有效学习切实提升自身的政治能力,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纪律方面。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组织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我时刻提醒时刻提醒自我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但是,我也充分认识到自己当前还存在对“圈子文化”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的问题。比如在对“圈子文化”危害性的认识方面,在工作中能自觉抵制“圈子文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但是在对滋生“圈子文化”的土壤方面缺少更深层次的认识,自觉净化“圈子”更多的是在净化工作圈子,而对家庭圈子、生活圈子的警惕性不够。在参加家庭聚会、朋友聚会、老乡聚会、同学聚会等方面,只停留在不影响工作,不涉及到执行公务即可的层面,对是否会产生滋生“圈子文化”的长远影响方面的警惕性和敏感性不足。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通过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来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重点在净化家庭圈和生活圈上面下功夫。一是自觉摆正位置。工作中团结班子,关心集体,坚持民主集中制,生活中交益友,交志同道合、清清爽爽的朋友,自觉远离阿谀奉承、溜须拍马的饭局。二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自觉加以改正。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远离任何可能滋生“圈子文化”的土壤,切实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在党内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定的组织观念。

  三、廉洁纪律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

  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形成并巩固发展。一方面我为自己有幸在这样一个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环境中施展抱负,追逐梦想而感到由衷的幸福,另一方面党中央坚决的反腐决心和高压态势也深深影响了我,是我更加坚定了廉洁从政的决心。作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切实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我深知,我们是市场监管部门,时刻面对复杂的监管和执法环境,如果连自己都管不住,不以身作则,说话底气就会不足,工作就没法干,群众就会不满意。我认为廉洁和勤俭是分不开的,“不伸手”只是廉洁纪律的最低要求。在工作生活中廉洁自律还应该包括勤俭节约。在这个方面我觉得我在杜绝奢侈浪费,坚持勤俭节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中还存在浪费公共资源的小现象,比如下班忘记关电脑、白天光线良好时忘记关灯,下乡检查时因提前规划路线不科学多绕路等等,日积月累,这些“小事”就会成为重大的损失。勤俭节约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使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从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开始,自觉反对奢侈浪费,坚持勤俭节约。

  四、群众纪律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能够切身体会党的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靓丽名片,成效有目共睹,但我们也要清晰认识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一民党员干部千万不能脱离群众。在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中,我能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远离“小圈子”,自觉置身于人民群众的“大圈子”中。在具体的基层

  市场监管工作中也能自觉做到做到公平公正地去处理每一起案件,客观详实地去答复每一次询问,努力做到让每一位群众的合理述求都能得到圆满解决,坚决杜绝“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种种官僚主义新表现现象的发生。但是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自身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脾气急躁,对自己的情绪的控制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也容易跟着激动,工作方法粗线条,对群众的情绪关心不到位,最后往往是事情给群众办了,但是群众在办事的过程中的温暖感不高。二是我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还存在“拖”的问题。比如有的许可业务完成时限是20个工作日,可是实际操作2个工作日既能完成,总觉得时间还很富裕,想着自己干活不着急,而不想等待获证的群众着不着急。我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群众观念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不能把执行群众纪律理解为只要不触碰红线即可。守住红线那是最低要求,切身为群众着想,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尽可能更好更快满足群众的要求,我想这才是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有的担当。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群众路线的理解,从点滴抓起,切实提升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让党的建设这张金色名片更加光彩夺目。

  五、工作纪律方面。我认为遵守工作纪律的最低要求就是要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努力工作,确保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作为基层市场监管所党支部负责同志,我努力做到严格按照各项党建工作规定和要

  求开展工作,努力创新教育活动形式,党建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上级党委和同志们的认可。但是我反思自己在工作纪律执行上的表现,同样也发现自身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时存在避重就轻的思想,比如发现有的同志在办事过程中出现错误或者失误,往往只是想如何去弥补,而对错误本身的认识及深挖错误的思想根源方面做得工作很不够,有时候仅仅以一句“下次注意别再犯了”就草草了事,我想这既是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不负责,也是对同志们的不负责。二是存在“怕出事”的思想。主要表现为对疑难工作缺乏闯劲,有先保“不出事”的思想。这种思想表面看是小心无大过,但长期以往,必然导致对工作的标准越来越低,最终影响到区局党委各项部署在基层的有效落实这个大局。以上两个问题,看似不大,危害性却不小,究其原因我想还是在进一步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还是在反对“好人主义”方面做得不彻底,工作中抹不开面子,怕伤和气的这种思想还多少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对这些问题下大力气进行整治,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思想认识,自觉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不做“老好人”,争做“老实人”。通过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真正把自己的心思用在谋事创业上、用在为民谋利上。

  六、生活纪律方面。在遵守生活纪律方面,我自觉做到力戒“四风”问题,严格准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遵守《纪律处分条例》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我深知生活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可以折射出党性、人格和修养,生活上的奢靡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通过对自己的分析我发现自己在生活纪律方面没有大问题,却有小毛病。我刚在组织纪律方面也分析道:我对家庭圈子、生活圈子的警惕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往往在参加家庭聚会、朋友聚会、老乡聚会、同学聚会等方面,只停留在不影响工作,不涉及到执行公务即可的层面,对是否会产生滋生“圈子文化”的长远影响方面的警惕性和敏感性不足。要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任何一起腐败都是从一件小事,一点“小意思”开始的,一时错念不警醒,最终就会酿一生之痛。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自觉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树立良好家风,决不给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乘之机。

篇六: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精选资料

  准则和条例对照材料【精选5篇】

  准则和条例对照材料一即将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正值年末岁尾、双节临近,需要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一正一反两项清单、两大法规顺势应时,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学习好方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对两部党内法规的研读学习、反复思考,就能发现新《准则》和新《条例》与原法规相比,更加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一是更具科学性。原《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内容过繁,记忆不便,践行不易,且许多条文与廉洁从政无关。新《准则》言简意赅,浓缩精炼,紧扣主题,只有“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是全体党员干部的道德宣示和行为标准。约束的对象覆盖全党,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原《条例》中有16类违纪行为,许多条文与国家法律重复。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负面清单”,覆盖党员干部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并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条文,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党、纪法分开、纪挺法前、纪严于法的纪律本质,真正让纪律成为

  精选资料

  铁律。党员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二是更具针对性。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纪律分类与条文款项均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排在前面,更能体现纪律的导向引领作用,在给全体党员为人处事划定了底线的同时,更加彰显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性,昭示了共产党人忠诚担当干净的品质和为民务实的情怀。新《准则》寥寥数语,把共产党员的先锋性质升华为行为规。“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和执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道德高标准,直击社会上理想信念缺失、根本宗旨弱化、道德品质下滑、优良作风不继的问题要害,抓住了社风、政风、党风的病变与病根,给全党开出了一剂袪病强身的良药。三是更具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干部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可以更好地通过解决个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理解上的偏差。新《准则》更加接地气,既克服了“高大上”的空洞,又不失党的性质、宗旨义务的要求。既直击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又传承了中华民族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良传统,看得见、摸得着,把

  精选资料

  高标准、严要求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行为24个小时的方方面面,更能使大家细照笃行。年末岁尾,两部新法规即将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贯彻方面负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一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这是遵纪执纪的前提。法规是依据,是武器,面对反映一个事实的对与错、是与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率先知纪。不但要知道什么是违纪,还要知道违反了什么纪律,哪条纪律,如何处分。尤其是《条例》中许多违纪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必须逐条查找,学深悟透。因此,学习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条例》元月一日就实施,到时候还弄不懂,一知半解就是失职失责,就是对党严重的不忠诚,对工作不负责,更是对责任的不担当!二是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方面负有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部党内法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绝不开口子留口子,绝不放松要求,做到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部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规成为自觉。三是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每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

  精选资料

  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件通报等各方面都要体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准则和条例对照材料二通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我结合纪检监察实际工作,谈三点学习体会。一、《廉洁自律准则》是规范党员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在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情况下新修订颁布了《廉洁自律准则》。《廉洁自律准则》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的表率和模范

  精选资料

  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最关键和最重要。一要坚定信念,坚守思想道德防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严于律己的品格,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做到利益上淡泊而知足,生活上积极而健康,不因名利而浮躁,不因金钱而徇私,不因美色而沉沦。二要防微杜渐,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廉洁自律准则》所确定的各项廉洁自律规范,都是党员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是廉洁自律的底线。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始终坚持慎微、慎初,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要从我做起,坚守党纪国法底线。“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要有接受监督的坦荡,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三、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做《廉洁自律准则》的践行者、维护者和推动者

篇七: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对照《党章》、《准则》、《条例》个人剖析问题汇报材料

  ___自单位和支部按上级要求开展“___、___”主题教育以来,我能紧紧围绕“___、___”主题教育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___关于“___、___”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___章程》和《___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按照支部要求重点查摆“十五个是否”,逐条逐项对照检视,能实实在在检视有没有问题,对存在问题能深入剖析,明确了努力的方向,促进了工作。接下来我将进一步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提高,真正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现将个人剖析问题汇报如下:一、存在问题(一)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思想认识和境界有差距。作为监狱财务部门负责人,深知学习贯彻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做到了带头学、带头做,但是受到个人理论水平的限制,距离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仍有差距。有时认为学过就行了,对“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缺少一个整体计划,系统性、研究性学习还远远不够,影响了理论学习效果。比如,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涉及的创新理论深入解读不够,对理论的重点和难点仅仅停留在理解层面,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二)对照《党章》、《准则》、《条例》,干事创业精神有差距。一是主动担当意识还需要增强。作为支部___员,对党建工作缺乏认真研究,重视不够,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性原则等方面,还是缺乏较真碰硬的作风和韧劲。比如,落实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受日常工作繁忙这一因素干扰较大,没有对议程进行充分准备,影响了议事的质量。二是攻坚克难精神还要强化。工作上进取意识不强,指导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工作能力有欠缺,遇到矛盾和困难时迎难而上的气魄还不够,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意识还不强。

  (三)对照《党章》、《准则》、《条例》,自我要求有差距。走上部门负责人岗位以来,我一直告诫自己,处于敏感岗位,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要讲原则、守底线。但有时候觉得自己既然是一名老党员,党性观念还是比较强的,底线思维也是牢固的,是非观、大局观也未产生偏移,作风方面不会出问题。因此自觉不自觉就忽视了党性修养的锤炼,思想上也会自觉不自觉地有放松现象,特别是受社会上一些庸俗思想的影响,放松了自我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原因(一)在理想信念上存在差距。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追根溯源还是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关键在于对___新时代中国___思想和党的___大精神没有做到真学真用、会学会用,对党没有做到不掺任何杂质的纯粹的忠诚,回想当初,我们入党时,都充满理想信念,面对党旗立下了铮铮誓言,但时间一长,又疏于学习理论知识,精神上“补钙”不及时,没有严格按照党章认真审视自己在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差距,理想信念出现了松动,各种错误思想潜移默化地侵入到个人的精神世界,对个人的思考和行动方向造成了误导。(二)在政治担当上存在差距。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时,没有把政治上的考量放在第一位,爱党护党的意识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在一些繁琐而复杂的矛盾和问题的处理上,有时顾虑多,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干事创业的___有所退化,导致有时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时过分强调客观实际,没有做到不折不扣,没有完全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大局观还不够强。(三)在心中有戒上存在差距。___曾指出,没有规矩,就不能成其为政党,更不能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是稳压器,是压舱石,是规范一切行为的底线。在重大问题上自己能坚决与___保持一致,做到对党忠诚,但在对遵守政治纪律和___纪律的重要性思考还不深刻,对“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认识还不够。对部门的干部职工要求还不够严格,有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工作方法欠妥。对个别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散的同志不能及时批评教育,助长了松散、漂浮的风气。同时,自己对践行新《党章》《准则》《条例》的紧迫感不强,对活动内涵没有深刻理解,也缺乏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的韧劲,不自觉地放松了纪律约束。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基础,做___的表率。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日常习惯,就像现在每天学习《___》里面的知识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一样,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境界。在正确把握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认真学习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思想和党的___大精神,认真投入到“___、___”主题教育当中去,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学___的优良传统,学___规党矩,学习业务知识、党建知识,切实做到___、以用促学,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做真抓实干的表率。始终坚持严守信念不动摇,抓好部门的党建工作,配合支部书记做好各种学习工作和按支部分工抓好党员的纪律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迎难而上的勇气,坚决克服不求过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坚持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服务手段,努力推进本部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作清正廉洁的表率。

篇八: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精选公文范文--------------------------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言材料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言材料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根据公司党委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后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精选公文范文----------------1

  ---------------------------------精选公文范文--------------------------

  我们深刻在感受到,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是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也充分认识到《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是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是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下面就自己学习《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一、对《条例》精神的认识和体会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精选公文范文----------------2

  ---------------------------------精选公文范文--------------------------

  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精选公文范文----------------3

  ---------------------------------精选公文范文--------------------------

  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2、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精选公文范文----------------4

  ---------------------------------精选公文范文--------------------------

  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二、学习践行《条例》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己的实----------------精选公文范文----------------5

  ---------------------------------精选公文范文--------------------------

  际情况,进行自我的剖析,与领导、同事交心、谈心,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审视自己在学风、思想学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具体表现如下:1、平时在执行上级少数决策上领会不充分不透彻,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把握,总觉得自己干好本职工作就好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只要不踩红线,与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就行了,从而忽略了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于维护中央权威和维护总书记核心地位虽比较坚定,但是怎样做、如何帮助分管单位有党员干部保持政治信仰、维护核心不大会落实,有喊口号、走形式嫌疑。2、在平时学习时,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学习态度不太端正。思想上不够重视,轻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主性,集体学可时有时满不在乎,被动参加,缺乏热情。二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对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精选公文范文----------------6

  ---------------------------------精选公文范文--------------------------

  条例》认识还不全面、不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有所欠缺,不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缺少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3、深感自己在反对“四风”方面还有很大差距,感到还突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经验轻创新,长期以来受个人性格特点的影响,再加上知识、阅历、视野等不足,导致自己在工作中,虽然有创新工作的想法,但缺乏创新工作的思路和具体办法,有时思想僵化、墨守成规,靠经验、靠传统办事,大胆试、大胆的劲头不足。二是服务基层意识欠缺,对于基层的服务需求和困难解决的不及时。面对基层坚持原则的时候多,设身处地考虑基层困难的时候少。深入基层少,以任务多为借口,下基层接地气少。这就导致了工作思路容易变窄,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能及时听到群众的声音,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掌握不了实情,造成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注----------------精选公文范文----------------7

  ---------------------------------精选公文范文--------------------------

  不强。三是有时安于现状,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特别是近两年,思想上存在“求稳”的倾向,早些年的热情、早些年的锐气、早些年的斗志,在不同程度受到了侵蚀弱化。4、对照条例分析检查,另外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艰苦奋斗的思想有所淡化,享受思想有所抬头。以前在基层工作时不分昼夜,任务以来,一整天不吃不喝也要完成任务,累了席地而坐,困了在长条椅上对付一下。随着年龄的增加,养尊处优的苗头时有显现。二是招待上边和外边一些来的同志,有时候有超标的现象。三是在我本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收入申报等制度执行方面不够好,逢年过节,也存在着朋友、同学、老乡、熟人之间人情往来拒而不坚的现象。表面上,这好像是一些小事,但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却是很大的。三、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四季度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以及明年工作的打算。四季度主要的工作是,加强西安新区的----------------精选公文范文----------------8

  ---------------------------------精选公文范文--------------------------

  现场管理,切实加强基层单位销售工作的指导,提高各经营单位的订货;其次是制定泰力松公司“十三五”时期后三年的发展规划,规划好泰力松公司扁平漆包线和钛粉项目的建设;第三是加强对鑫盛公司的指导,规范管理,创造更大的效益,并指导制定鑫盛公司“十三五”时期后三年的发展规划。根据以上主要工作,分类整理制订了如下措施和方法。1、就西安新区的现场管理工作,采取了如下措施:首先是指导捷盛公司管理好西安园区的日常工作,分别制订了园区卫生管理制度、餐厅就餐管理制度、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等,由于这些制度的制订,使园区面貌大有好转;其次是继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着力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就公司各经营单位销售工作,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是指导各经营单位,及时了解产品市场变化,通过行业展会、产品推介会等,加快开拓新市场,争取----------------精选公文范文----------------9

  ---------------------------------精选公文范文--------------------------

  更多订单;其次是与基层单位领导一道跑客户、揽订单,与优质客户深入沟通,向市场要效益;第三,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及市场分布情况,制订了不同的销售策略,努力扩大产品订货;第四是根据各经营单位产品特点,有目的的对销售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销售员的工作能力;第五,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销售人员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增加产品订货。3、就泰力松公司生产经营问题,采取了如下措施:首先是指导制定泰力松公司“十三五”时期后三年的发展规划,规划好泰力松公司扁平漆包线和钛粉项目的建设;其次是指导泰力松公司加快新型焊带开发,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及附加值,努力提高公司效益;第三,根据泰力松公司产品特点及市场发展需求,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泰力松公司的盈利能力。4、就鑫盛公司生产经营问题,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是加强管理,合理调配资----------------精选公文范文----------------10

  ---------------------------------精选公文范文--------------------------

  源,实现铜合金产品经营的规模化、规范化、制度化,早日达产达效;其次,指导鑫盛公司制订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包括生产流程管理,对鑫盛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标准化生产,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第三,指导制定鑫盛公司“十三五”时期后三年的发展规划;第四,加快鑫盛公司规格丝生产项目的推进,尽快实现销售。对于明年工作的打算,重点放在调研汽车线束的生产和销售,主要是生产工艺、市场及3C认证等工作,早日实现汽车线束的批量生产和销售。另外还要调研漆包线市场,并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相应安排,主要是调研微细圆漆包线和微细扁漆包线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实现代工生产能力,并有一定量的产品销售。总之,作为一名共产党人,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政治站位上的明白人;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做组织工作上的规矩人;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做廉洁奉公的干净人;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做人民群众的贴----------------精选公文范文----------------11

  ---------------------------------精选公文范文--------------------------

  心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认真履职的责任人;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做忠诚有德的老实人,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西北机器有限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精选公文范文----------------12

篇九: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个人对照摆查材料

  本人认真对照党章党规,重点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检查,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对照党章“五个是否”存在的问题1.本人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但是,贯彻党的新思想、新理论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全面性,学习上一以贯之的自觉性不够,特别是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更感觉到在政治理论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常学常新和学懂、弄通、做实上功夫不够。2.本人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词。但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在带头学习上缺乏坚韧的自觉性,满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相关培训,引领广大党员开展学习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3.本人按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但是工作推进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由于肩负的工作较多,一些重点工

  作的推进还达不到理想进度,比如成本管控、精益市场化等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迟迟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4.本人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但是作为党委委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责任,仅满足于双重组织生活等组织制度的落实,缺少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本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但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度不够,深入基层单位交流调研少,对于一些基本情况吃的不透、了解不深,对于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不够重视。

  (二)对照《准则》“八个是否”存在的问题6.本人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但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没有形成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自觉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能力还需要在不断地学习实践中提升。7.本人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在错误言行面前敢于抵制、斗争。但是斗争精神还不够,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斗争性,如对一些消

  极负面的言论,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偶尔存在没及时制止并指出错误的情况。

  8.本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自信”,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9.本人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但有些时候对于一些突发情况或经常性发生问题时,脾气比较急躁,强调事项过多,有时处理问题不够慎重。

  10.本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但是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习惯于将工作安排分配给各分管领导,存有当“甩手掌柜”的思想,缺乏对生产经营工作的统筹管理。

  11.本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缺乏现代人力资源配置的观念和手段,人员引进和培养出现断档,人才的梯队建设不够合理,存在“方法单一、人才难选”的现象。

  12.本人自觉接受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自律、慎独慎微,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但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还不够彻底,在组织生活中,有时怕伤和气,存在留情面或不彻底的情况,相互之间红脸出汗不够。自我批评层面,存在怕丢面子的思想,有蜻蜓点水的情况。

  13.本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三严三实”,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但是,抓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到位,有些时候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把这项工作当成额外工作,没有担负起“齐抓共管”工作责任。

  (三)对照《条例》“五个是否”存在的问题14.本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15.本人不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经商办企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会议活动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问题。16.本人不存在优亲厚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弄虚作假、简单粗暴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17.本人对工作认真负责,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存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但是在克服形式主义方面做的有所欠缺,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存在按部就班、依葫芦画瓢的现象,对于如何把工作做到“好上加好”考虑的还不够。18.本人不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四)集团公司党委年度考核反馈的问题19.脾气比较急躁,有时处理问题不够慎重。

  (五)个人摆查存在的问题20.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不透彻,政治理论功底有所欠缺,在利用党的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工作方面需要再下功夫。2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度不够,虽然每月都有下井指标,但到基层、到现场了解情况不够深入,调研时缺乏针对性和深度,有时走马观花,存在浮于表面、水过地皮湿的现象。22.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有时习惯于会议强调了、文件下发了,后续没有进行深入的跟踪督导,考核激励不到位,抓落实浮光掠影,缺少“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比如对下一步推行精益市场化、全年吨煤成本再降5元等重点工作办法不多,缺少对生产经营工作的统筹管理。23.抓“一岗双责”落实与上级党委要求还有差距,总认为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行了,对分管单位和下属在廉洁从业方面要求不高,标准不严,不能经常性给予教育和提醒。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以上是我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看起来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但是从深层次分析问题原因,根源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主要是把政治理

篇十: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个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剖析检查材料

  根据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近期,我重点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联系自身实际,逐一对照,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差距(一)关于对照党章存在的差距。对照第1个是否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如下差距:一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的深入性、系统性不够,主动学习少,对很多应知应会内容没有做到熟记于心,存在“听别人说很清楚,让自己讲又讲不明白”的情况。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深入,学用脱节,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效果不明显。对照第2个是否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如下差距:一是不能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员应履行的八条义务没有完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二是工作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遇事和群众商量不够,更多时候以宣传党的主张为主,倾听群众意见、需求

  少。对同事、下属要求不够严格,缺乏斗争精神,工作中动真碰硬较量少,导致团队的争先竞位意识不强。

  对照第3个是否按照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本人认真查摆,主要有如下差距:一是理论学习抓得不深不透,自己分工经济工作,但对世界经济形势研究不够深入,不能用理论知识来引导全镇工业企业高效发展。二是敢于担当不够,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因怕上访、怕录音录像、怕上网炒作,尽量谨言慎行,与歪风邪气和不良诉求作斗争的力度不够。

  对照第4个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差距:一是条线工作作风建设抓的不够实,条线工作人员有不在行、不在岗、不在状态的现象。二是平时对条线工作人员仅限于谈心谈话,批评较量少。

  对照第5个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差距:一是陷于上级的文山会海、责任检查等事务,下基层、下企业的时间、频率明显减少,到一线了解实情、到一线实地服务的意识减弱。二是在走访慰问、扶贫帮困方面做得不够全面,在扶贫帮困方面存在浮于“输血”,困于“造血”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脱贫。

  (二)关于对照《准则》存在的差距

  对照第1个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认真查摆:本人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理想信念,但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引领作用上缺少方法。

  对照第2个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在错误言行面前敢于抵制、斗争。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的差距: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因怕上访、怕录音录像、怕上网炒作,尽量谨言慎行,与歪风邪气和不良诉求作斗争的力度不够。

  对照第3个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查摆:本人能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对照第4个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的差距:下基层、下企业的时间、频率明显减少,到一线了解实情、到一线实地服务的意识减弱。

  对照第5个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的差距:在工作中偶尔会凭借经验主义,不能很好地听取采用同事的意见和建议。

  对照第6个是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的差距:作为条线主管领导,片面追求工作节点和工作成效,在工作任务分配上习惯于把工作分配给能力强的同志,不仅使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工作压力大,也使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相对较弱的同志减少了锻炼成长的机会。

  对照第7个是否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自律、慎独慎微,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本人认真查摆,主要存在的不足:一是对自我批评不够深入,检视自身的问题偏向于小问题,暴露缺点和不足的勇气还不够;二是对同事的批评不够全面深入,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开展批评影响班子团结、和谐。

  对照第8个是否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三严三实”,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本人认真查摆,存在一定的不足: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开展工作,在有些工作与政策、规定有碰撞的情况下,不善于拓宽思路变通处理,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关于对照《条例》存在的差距对照第1个是否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本人认真查摆,能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

  对照第2个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经商办企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会议活动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问题。本人认真查摆,不存在上述问题。

  对照第3个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弄虚作假、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本人认真查摆,能坚持党性原则,不存在优亲厚友、政商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对照第4个是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本人认真查摆,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靠经验、靠传统办事,大胆试,大胆闯的劲头不足;二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没有根治;三是下基层调查研究时偶尔走马观花,不够深入。

篇十一: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P>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个人检视剖析材料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的纪律要求,我总结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实际确定了努力的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剖析1、理论学习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2、恪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以及最近的“学习强国”等制度面前,存在懈怠心态。须养成真抓实干之风,把劲头放在实际工作上,牢固树立局部服从全局、上级服从下级、个人服从组织和一切服务中心工作的观念,提高组织纪律意识。3、在工作纪律方面,本人工作的用心性还不够强,主动意识还不够,缺乏创新意识。有时候思想存在懒惰情绪,认为只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其它的与自己无关。在教学中,不能及时汲取和采纳新的教学方法,掌握新的教

  学理念,缺乏对教学新思想的学习和钻研。4、群众纪律意识认识不够。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

  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本人缺乏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与学生的联系不够深入,在教学方面,应及时与学生交流探讨,以创造出生动有趣、学生喜爱的课堂。有时对待学生不能始终持续热情的态度,为学生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不能设身处地地理解学生的想法。

  5、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努力做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价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当成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尊重的义,当成党员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为先,树立良好形象。二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三是艰苦奋斗,保持良好生活作风。但是本人在平常的生活中,还是缺少艰苦奋斗精神和勤俭节约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大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学习力度,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精神追求,做到严于律己、勤俭节约。

  6、在廉洁纪律上,仍需强化廉政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败坏防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加强自身在廉政自律意识方面的思想教育,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上述剖析的问题存在是表面的,但问题的实质上是深层次的,有客观因素,更主要的是主观原因。我深刻认识:

  1、在政治上,要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系统地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学习党的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强化宗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

  2、在组织中,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3、在工作上,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无论是在教学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需要时常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

  5、在生活中,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意识到“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

  献。”这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6、在廉洁纪律上,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抵制奢靡之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

篇十二: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P>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个人检查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的纪律要求,我总结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实际确定了努力的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1、理论学习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2、恪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以及最近的“学习强国”等制度面前,存在懈怠心态。须养成真抓实干之风,把劲头放在实际工作上,牢固树立局部服从全局、上级服从下级、个人服从组织和一切服务中心工作的观念,提高组织纪律意识。3、在工作纪律方面,本人工作的用心性还不够强,主动意识还不够,缺乏创新意识。有时候思想存在懒惰情绪,认为只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其它的与自己无关。在教学中,不能及时汲取和采纳新的教学方法,掌握新的教学理念,缺乏对教学新思想的学习和钻研。

  4、群众纪律意识认识不够。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本人缺乏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与学生的联系不够深入,在教学方面,应及时与学生交流探讨,以创造出生动有趣、学生喜爱的课堂。有时对待学生不能始终持续热情的态度,为学生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不能设身处地地理解学生的想法。

  5、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努力做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价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当成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尊重的义,当成党员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为先,树立良好形象。二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三是艰苦奋斗,保持良好生活作风。但是本人在平常的生活中,还是缺少艰苦奋斗精神和勤俭节约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大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学习力度,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精神追求,做到严于律己、勤俭节约。

  6、在廉洁纪律上,仍需强化廉政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败坏防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进一步加强自身在廉政自律意识方面的思想教育,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上述剖析的问题存在是表面的,但问题的实质上是深层次的,有

  客观因素,更主要的是主观原因。我深刻认识:1、在政治上,要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系统地学习辩证唯物主义

  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学习党的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紧跟时

  代前进步伐,强化宗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2、在组织中,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

  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3、在工作上,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无论是在教学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需要时常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

  5、在生活中,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意识到“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净化生

  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维护党员良好形象。

  6、在廉洁纪律上,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抵制奢靡之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

篇十三: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P>  曹轮依手机六大纪律对照检查四牌坊社区纪委按照几江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关于在全街道纪检系统中开展遵守六大纪律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201615日下午点组织两委班子对遵守六大纪律检查内容认真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最新】六大纪律对照检查材料-word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六大纪律对照检查材料

  篇一:六大纪律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严守党的“六大纪律”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级党委陆续组织大家学习贯彻,认真领悟掌握并坚决执行《准则》和《条例》。一方面《准则》从道德层面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提高党性修养反腐拒腐,另一方面《条例》从法律层面约束和制约党员干部,不得越雷池一步。足谓相得益彰。《准则》和《条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分别阐述,两者堪称刚柔并济,细致深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范围上更广,包括了8700多万的党员,不仅如此,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更从从政的角度延伸到做人自律,行事要自律。都体现出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与意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六大纪律角度出发,全面具体的把工作实际与贯彻落实相结合,正告广大党员同志党纪党规严于国纪国法。做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做到了防止党员从违纪走向违法。党员同志学习《条例》要对照检查自身的政治立场,组织原则,工作和生活作风。坚决做到防微杜渐,牢记千里之体溃于蚁穴的道理,深思“四风”之害。要通过此次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机会,时刻告诫自己强化红线、坚守底线、不碰高压线。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篇二:六大纪律中国水电二局建筑分局第七项目部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一、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二、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最新】六大纪律对照检查材料-word范文模板

  三、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或递物件。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护装置,方能使用。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钩下方不准站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建筑分局第七项目部201X年3月30日篇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具体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具体要求标题:xxx同志对照检查材料(字体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时间:201X年6月X日(三号楷体加粗)导语:字数不超过5行(三号仿宋)内容:六大个部分。条目要清晰,问题要归类,项目不能缺,导语和过渡语言要精练,要直奔问题,不绕弯子,不评功摆好,不论证解释。一、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情况(三号黑体)我能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做到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对照检查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政治纪律方面(三号楷体加粗)从政治观点、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大局意识等等方面查找思想和行为上的问题。(二)组织纪律方面(三号楷体加粗)从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原则、组织生活制度、党委决策、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查找思想和行为上的问题。(三)财经纪律情况(三号楷体加粗)从“三公经费使用”、二级单位财务管理使用等方面查找问题思想和行为上的问题。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最新】六大纪律对照检查材料-word范文模板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及实施意见,作为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在以身作则推动规定和意见的落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还存在有较大差距。第一方面思想认识上…..(认识不到位的方面)第二方面制度执行上…..(如文风会风、调查研究、劳动纪律、勤俭节约、三严三实执行上等方面)第三方面三公经费使用上…..(如公务用车、公务招待、公务出差方面)三、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查找“四风”问题上,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对自身“四风”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查找。我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形式主义方面(三号楷体)(二)官僚主义方面(三号楷体)(三)享乐主义方面(三号楷体)(四)奢靡之风方面(三号楷体)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据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所点高校共性问题,从岗位的角度深入查找。如:院系发展、基层党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师生、内涵建设、战略谋划、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方面进行查找。奢靡之风还需进一步查摆八项规定之后的问题。(每一风后面有3-4个问题。每个问题+问题的表现+实例。)四、问题原因分析原因剖析要紧扣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进取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如:(一)理想信念方面(二)宗旨意识方面(三)党性修养方面(四)进取精神方面

  【最新】六大纪律对照检查材料-word范文模板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结合起来写,与问题和原因剖析相照应,采用写实手法,使努力方向明确、(来自:WWw.:六大纪律对照检查材料)措施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如:(一)坚定理想信念(二)牢记根本宗旨(三)加强党性修养(四)真抓实干务求创新六、其它需说明的问题个人住房情况;家属子女从业情况;有无经商办企业情况;办公室使用面积是否超标;有无利用职权进行违规消费(如职权消费、人情消费);有无出入私人会所,有无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在内心中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情况。附件:对照检查材料排版格式一、标题字体字号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标题上空一行。标题下署日期,字体字号为三号楷体(GB2312)加粗。二、正文: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GB2312),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加粗的楷体(GB2312),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字体(GB2312)加粗。三、纸型:A4纸,双面印制,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四、页面设置:上边距为3.5cm,下边距为3.0cm,左右边距均为3.0cm,行距为固定值29磅。五、页码:阿拉伯数字,小四,宋体,页面底端居中。六、标点付好:标点均为“全角”模式。

篇十四: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P>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个人检查材料范文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个人检查材料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个人检查材料范文范文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个方面的纪律要求,我总结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结合实际确定了努力的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剖析一、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剖析1、理论学习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2、恪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以及最近的“学习强国”等制度面前,存在懈怠心态。须养成真抓实干之风,把劲头放在实际工作上,牢固树立局部服从全局、上级服从下级、个人服从组织和一切服务中心工作的观念,提高组织纪律意识。3、在工作纪律方面,本人工作的用心性还不够强,主动意识还不够,缺乏创新意识。

  有时候思想存在懒惰情绪,认为只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其它的与自己无关。

  在教学中,不能及时汲取和采纳新的教学方法,掌握新的教学理念,缺乏对教学新思想的学习和钻研。

  4、群众纪律意识认识不够。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本人缺乏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与学生的联系不够深入,在教学方面,应及时与学生交流探讨,以创造出生动有趣、学生喜爱的课堂。有时对待学生不能始终持续热情的态度,为学生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不能设身处地地理解学生的想法。5、严守生活纪律,关键是要努力做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价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当成锤炼党性的题中应有之尊重的义,当成党员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为先,树立良好形象。二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三是艰苦奋斗,保持良好生活作风。但是本人在平常的生活中,还是缺少艰苦奋斗精神和勤俭节约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大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学

  习力度,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精神追求,做到严于律己、勤俭节约。

  6、在廉洁纪律上,仍需强化廉政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败坏防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进一步加强自身在廉政自律意识方面的思想教育,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二、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上述剖析的问题存在是表面的,但问题的实质上是深层次的,有客观因素,更主要的是主观原因。

  我深刻认识:1、在政治上,要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系统地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学习党的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强化宗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2、在组织中,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3、在工作上,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不事张扬,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无论是在教学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需要时常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5、在生活中,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意识到“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培养健康向上的情趣爱好,不断向社会传播正能量,维护党员良好形象。6、在廉洁纪律上,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抵制奢靡之风,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

篇十五: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P>  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存在问题61个

  (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上存有差距。存在问题20个。

  1.对某些不当言论的错误原理深入分析和思考不够,对其可能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了解不够。

  2.面对不当言论缺少直接指出问题、纠正错误的斗争精神。

  3.对分管领域或单位广大党员是否发表过不当言论了解不多、要求不够、提醒教育不及时。

  4.在日常生活中观看西方读物及电影时,对其中传递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缺乏警惕性。

  5.虽然没有公款吃喝,但在参加同事聚会、同学会、老乡会时偶尔也会进行工作资源的交流,尤其对

  在同一个单位的亲友,心理上仍有照顾、帮助的倾向。6.虽然能做到在实际工作中对分管领域或单位一

  视同仁,但是在心理上仍有亲疏远近的分别。7.在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时,对能够立竿

  见影的工作比较重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关注不够。

  8.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较为重视,对基层反映强烈的顽疾性问题有过不愿干、不想干的想法。

  9.对于党和中央没有完全明确的问题,有时会将自己的片面理解加入党课内容中进行宣讲。

  10.在本单位某些重要工作举措正式出台前,有时会因为其不涉密而在某些场合公开谈论。

  11.在巡视巡察谈话中,有时会对并不十分严重的非原则性问题有所隐瞒,没有彻底做到襟怀坦白。

  12.对分管单位广大党员是否有人参加过反对党

  的方针政策集会的情况了解不多、要求不够。13.对分管单位组织的培训班,外请教师在授课过

  程中是否有过质疑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缺少审查和监督。

  14.虽然没有加入宗教,但有时会对某些宗教思想表示认同,也曾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过相关文章。

  15.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缺少识别和处理机制。16.在海外工作期间,没有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言行进行明确规范和约束。17.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缺少耐心和决心。18.作为纪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力度不够。19.作为党组(党委)书记,有时会为了保护其他同

  志,而对其所犯的非原则性问题私下教育,没有按要求及时上报。

  20.有时会以结合实际为由,对党内法规的某些规定进行选择性执行,规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在严禁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上存有差距。存在问题10个。

  1.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有时会为亲友正常办理业务更快捷、更顺畅而打招呼。

  2.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但在开展业务督查检查中,会因亲友关系对某些单位放宽尺度。

  3.虽然没有收受过礼品、礼金等财物,但对下属非贵重物品的赠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4.家中操办婚丧喜庆没有做到严格保密,对下属的到访和“份子钱”没有严肃对待。

  5.虽然没有经商办企业,但一直长期持有并买卖

  股票。6.在本单位采购办公用品等小额物资时,对员工

  亲属的公司有照顾行为,虽然中间并没有利益输送,但对其赠送的非贵重礼品也没有拒绝。

  7.对从本单位离职的党员干部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的情况,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

  8.有时以工作忙、便于加班为由,会将分配给本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长期放在家里使用。

  9.虽然没有在公务出差时旅游的行为,但有时会接受分管单位的安排,前往并没有国家认定及备案的所谓红色景点参观游览。

  10.异地任职期间,所居住的公款支付住房的标准过高、居住时间过长。

  (三)在严禁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上存有差距。存在问题5个。

  1.对于某些特定工作,在向群众筹资筹劳时,有过标准和范围略有超出的情况。

  2.在劳动纪律考核中,对迟到早退情况的处罚过重。

  3.去年因单位效益下降,为满足投资需要,曾经连续两个月拖欠员工工资,虽然事后补足,但对部分员工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4.本单位所属的居民小区物业费、停车费,2018年有过超标准收取的情况。

  5.虽然没有故意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情况,但对于一些老旧物资的更新迭代还不到位,降低了为群众办事的效率。

  (四)在严禁工作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上存有差距。检视问题20个。

  1.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表态较多,对如何落实落地缺少具体有效的措施。

  2.对落实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虽然能够全部为本单位的工作安排,但其重点、节奏的把握还不够精准,落实过程中有时会有脱节的问题。

  3.在参加或出席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时,虽然不再专门安排,但下属单位跟踪报道已经形成常态,自己也没有明确制止。

  4.开展工作检查考核时,过于依靠痕迹化资料,对于如何考评出真正水平办法不多、思路不新。

  5.虽然没有处于私利对本单位市场经济相关活动干预和插手,但仍旧以支持兄弟单位为由提出意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本单位利益。

  6.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本着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从轻的原则,没有完全起到应有

  的警示教育作用。7.在确定评选表彰的人选时,没有完全以工作成

  绩为依据,有平衡照顾、避免矛盾的情况,伤害了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8.对于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有时会碍于熟人关系而提前透露人选。

  9.部分涉密资料没有做到及时清理,有的存储在硬盘中,存在一定风险。

  10.公务出国时,有时会以时间紧张为由使用因私护照。

  11.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

  12.开展工作重形式、轻实效,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空对空”;推进工作落实重调度、轻督查,满足于工作报告上的“材料政绩”,搞材料、

  抓工作本末倒置,工作落实变成文来文往。13.推进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习惯当“二传

  手”,善于移花接木,将工作任务一分了之,只牵头不负责,把责任推给其他人。

  14.扶贫工作不扎实、不精准,发生“被脱贫”和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15.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对下级、对群众摆“官架子”,办事难、效率低、程序繁琐、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

  16.不作为、乱作为,冷横硬推;机关工作人员脱岗串岗,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票以及吃拿卡要。

  17.向基层安排工作、调度情况、征求意见时,习惯于行政命令式,不考虑基层实际和困难。

  18.违规经商办企业或兼职取酬以及挪用公款谋取私利。

  19.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谋取私利。

  20.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单位(企业)食堂,在居民小区安排“一桌餐”,违规持有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会员卡。

  (五)在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问题上存有差距。存在问题6个。

  1.个人爱好有娱乐化倾向,对其可能会产生的思想滑坡重视不够。

  2.随着年龄增大,拼搏奋斗的精神有所减退,和同事一起加班越来越少,工作标准有所降低。

  3.对子女管教不严格,去年在学校发生的某某事情,导致本人不得不请假较长时间,对正常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

  4.虽然本人家庭关系处理较好,但很少与同事及

  下属交流经验和想法,帮助解决问题不够。5.生活中有时会有侵占他人车位、违规倾倒垃圾

  等有损社会公德的情况,虽然都是小事小节,但也应该引起应有的重视。

  6.在日常生活中往往讲排场,比阔气,动不动就挥金如土,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的行为,或者情趣低下、不健康,缺乏休养,且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党和党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篇十六: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P>  对照准则条例自我剖析材料

  作为热点岗位的部门分管领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平时工作中,我能时刻提醒自己,踏实做好工作,不忘自己是一名党员和人民的公仆,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为名利,脚踏实地做好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受到党和国家的多年培养,虽然现在分管全县的规划和大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整天和开发商以及包区头打交道,我能以良好的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火热的工作之中。以干好事业作为人生追求,放弃在国外的优厚生活;以为民多做实事为宗旨,不谋取个人任何利益;以“宁可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为座右铭,不怕得罪人。不畏谣言攻击,珍惜现有的岗位,不辜负组织上给我提供了这样好的工作平台,让我有了这么好的发挥自身才能的机会。

  二、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涉及的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县城总体规划正在重新修编,城市正处于日新月异的飞猛发展阶段,我有多年的工程设计和管理经验,在开发区也分管过征地拆迁等工作,有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分管的经济开发区的园区规划和城市建设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目前,全县大城区建设框架已经拉开,沿海港口建设如火如荼,我每天的工作千头万绪,而下属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还要处理大量的群众建房拆房矛盾,我能做到学会弹钢琴,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粗细结合,以解决棘手矛盾和难题为目标,以辛劳的工作来锻炼自己,以奋斗为乐,以吃苦为荣,创造性地开展大城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不为名利问题而再去浪费自己有限的精力。

  三、专心致志,一切围绕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与别人打交道,相互间都能保持应有的距离,从不与自身工作相关的人员有经济往来,虚心与客商打交通,热情接待每个来访的群众,认真负责办好每件事,白天忙,就利用晚上干,基本没有假日,夜深人静时也常常思考工作,以合格党员标准对照要求自己,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团结同志,专心工作。

  四、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地做好热点岗位的各项工作

  我为xx这块神奇土地上休养生息的万千民众而活,我的工作就是建设今天,构想明天,我每天都要和善良与罪恶打交道,接受良心和诱惑的煎熬。我每时每刻都在提醒自己,我要为已经出生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们负责,我今天活着就是为了他们明天能有一个美好的家园,决不能为眼前而透支未来的和谐,也是为了自己在百年之后能有一片清宁的歇息之地。

  对照准则条例自我剖析材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总机电党支部6月15至6月30日组织各党小组进行了学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行为规范。要加强教育,打牢构建体系的思想基础。通过对《准则》和《条例》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查找其中薄弱环节,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同时,要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从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那些责任必须履行、那些红线不能触犯,促进廉洁自律良好风气的形成。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更加清晰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作为一名党员,严谨是应具品质,在工作上始终把“严谨”二字悬于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对照《准则》自省,以《条例》为镜,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名副其实的优秀共产党员。

  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永远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坚守住《准则》和《条例》规定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促进企业生产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总机电孙幸武)

  对照准则条例自我剖析材料

  高度重视和坚持制度创新,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汲取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具有鲜明的创新特色。

  突出了以党章为遵循的立法依据。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一个鲜明特色就是以党章为党内根本大法,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准则》将适用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体现了“党章管全党”的根本真谛。《条例》

  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落实党章关于党的纪律建设要求的具体措施。

  彰显了立德立规并重的立法真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坚持依规治党,又要做到以德治党。新修订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新修订的《条例》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纪律规范,一个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道德高标准;一个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清纪律底线,实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本原则。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准则》《条例》严格区分法律与纪律的界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使党规条款更清晰、党纪特色更鲜明。特别是新修订的《条例》将与刑法等现行法律重合的70多条全部剔除,将原《准则》中“八个严禁”的相关内容纳入处分范围,明确了惩处的尺度,让纪律和规矩的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更鲜明。

  贯彻了标本兼治的战略方针。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输不起的斗争、实现海晏河清的必由之路。当前,治理“不敢腐”初见成效,但“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尚不完善。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不想腐”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织密织牢制度“笼条”,强化了让党员干部“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两项法规德法相依、相辅而行,一个从正面强化“不想”,一个从负面强化“不能”,有助于加快形成“三不腐”有效机制。

推荐访问:对照材料纪律处分条例 对照 纪律处分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