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4-10-10 12:2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调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心得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该工作中,调解员从公正中立的角度出发,帮助当事人协调矛盾纠纷,化解分歧,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我的调解工作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结合实际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明确身份角色,保持公正中立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一项公正中立的工作。调解员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需要摆正自己的身份角色,确保公正中立,不偏不倚。调解员应当在处理矛盾纠纷中保持独立性、中立性,不受外界干扰和影响,保持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思维方式,以实现公正公平的结果。

  二、注重沟通交流,保持耐心和细致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频繁的沟通交流,帮助他们协商联系。尤其是对于一些情绪化较为激动的当事人,调解员应当在处理矛盾纠纷中多耐心和细致,促使他们理智冷静,协商达成和解,减少矛盾的扩大和恶化。

  三、统合整体,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调解员需要统合整体,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矛盾因素,以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在解决矛盾纠纷

  过程中,调解员应当预见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式,使得双方都能够得到满意的解决结果。

  四、关注社会网络和舆论的影响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调解员需要关注社会网络和舆论对于该事件和当事人的影响。尤其是在一些公共矛盾纷争事件中,社会网络和舆论的影响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调解员应当切实关注问题的解决方案,保证社会稳定。

  五、做好案件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案件,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调解员需要做好案件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这不仅便于管理,也制定案件记录和参数分析,调整方法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总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调解工作实践中,调解员会遭遇许多意外的事件,在面临这些事件的时候,调解员需要从公正中立的角度出发,注重沟通交流,统合整体,关注社会影响和舆论和做好案件档案的整理和归档。以此来确保矛盾纠纷工作顺利谈妥,社会和谐稳定。

篇二:调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矛盾调解心得体会范文(精选5篇)

  矛盾调解心得体会范文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矛盾调解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矛盾调解心得体会1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通过调解工作的开展,给职工群众创造了稳定团结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

  一、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学*记录、例会记录,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组织人民调解员集进行业务学*,主要学*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

  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单位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四、建立了科学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连队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

  1、基层单位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调解员或者信息员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就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

  2、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连队职工群众知法用法意识。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连队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职工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在工作中坚持政务公开,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连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人民调解工作。

  矛盾调解心得体会2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必须面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群众之困,排群众之忧,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群众基础,培养良好的群众感情,这是我们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前提,只有把握住这一点,我们的工作才会向正确的方向前进。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做好民间纠纷调解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处理纠纷矛盾,明辩事非是目标,讲究方法。

  一、调解工作要用心调解。用心首先从倾听开始,通过倾听架起一座通往当事人心灵的桥梁,但注意忌听片面之词。

  当我们面对怒发冲冠的当事人、当我们面对悲伤欲绝的当事人、当我们面对受伤流血的当事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听”。要真心实意地去听,在听的过程中,让当事人通过诉说宣泄情感、调整心态;在听的过程中,了解案情、听出艺术,听出感情的共鸣、心与心的沟通,要注意听的位置、姿态,更要注意当事人的眼光方向。要运用自己的肢体语言,配合人性化的动作,如扶一下老、弱、病、伤、残者,或者给当事人搬一把椅子、递上一杯水等等。总之,要尽可能让当事人感受到人民调解员对他的足够重视与尊重。

  然而,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纠纷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也丰富多样,各有不同。“公平、公正”又无偏袒的调处结果,才能令当事人双方心悦诚服地接受,才能让当事人双方在协议签订后不会出现“反复”或“变卦”的情形。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

  注意忌听片面之词。矛盾纠纷一方当事人在陈述纠纷时,大都刻意强调或者大肆渲染其有理的一面,而对自己的过错则采取回避的态度;而对另一方正确的做法或有理的细节,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刻意地歪曲,而对他人的过错,更多的则是夸大其词的指责。因此调解员要注意“兼听则明”的警示,否则就容易陷入一方陈述者设的“套子”中,而使调解陷入僵局。

  二、积极劝导矛盾双方换位思考,使其能发现自身过错,为调和化解纠纷矛盾创造主动条件。

  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不少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依仗一方人多势众,七嘴八舌,乱吼乱叫,甚至拳脚棍棒相加,对立情绪很大,各持一词,互不相让,对案件调解十分不利。对此,调解中要善于通过循循劝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寻找自己的过错,教育各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角度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才能使其既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又冷静地审视本方的错误,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争取主动权,有利于较快地调解案件,解决矛盾。

  三、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把依法调解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

  人是有感情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的产生,多数都有个感情由好到差的演变过程。如有些家庭矛盾是因一时之气或鸡毛蒜皮小事引起的`,有的矛盾越闹越深,双方都不愿放下架子,但从内心来

  讲,是愿和好的。如有些赡养纠纷案件,有的看起来上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兄弟间的矛盾,此时若与子女沟通,让他们回想父母抚养的艰辛,所奉献的无私爱心,告诉他们也在抚儿育女,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也是自己的应尽义务,便能产生心灵共振,对接沟通,唤回失去的情和爱,以情代言,以心代情,情感相融,矛盾自除。

  四、依据矛盾纠纷争执的焦点,攻心为上,让当事人双方都做些让步,便于和解,使矛盾纠纷能够深刻调处。

  抓住矛盾争执的焦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调解方式和方法,攻心为上,突破当事人的种种心理障碍,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五、“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在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前加强人民调解员自身业务素质建设,通过不断的学*、解剖、改造、修养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更要在干中学、学中干,认真向书本学*,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有经验的同志学*,学*做好调解工作的决巧和方法。还要特别注意搜集整理各种村规民约和社会*俗,认真探索依法调解和利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解决矛盾的结合点,不仅要有法律知识还要懂各方面的知识,如天气、水文、地理、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加工等各方面的一些常识,婚丧嫁娶拆迁搬家乔迁新居等的一些基本*

  俗,才能使调解工作做起来得心应手。

  六、紧跟形势,有的放矢,在规范中改进,在继承上创新,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如果不在创新两字上下功夫,就很难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更难满足百姓的要求。只有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基层人民调解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才能做到时时有创新,处处有亮点。

  总之,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有多种方式和方法,既要因人而异,灵活掌握,又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调解工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经验,这就有待于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探索和积累,只要是有利于化解纠纷矛盾的方法都是好方法、好经验,只要是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好方法、好经验,都值得借鉴和推崇。

  矛盾调解心得体会3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

  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

  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矛盾调解心得体会4一、心中有村居。

  我认为要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别是开展好调解工作,我们不仅要做到身在村居,而且还要求自己心中有村居。

  心中有村居,自然会指引着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去开展好调解工作。

  心中有村居,要求我们要放下身段,去走近基层老百姓,倾听他们的心声,掌握他们的法律需求,努力去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

  心中有村居,要求我们要更加理解和包容基层干部群众,在内心里接纳他们。虽然基层村居干部群众的各方面素质与我们预想的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我们要理解他们的做法与想法,不应当厌恶他们、排斥他们。对村居干部群众多理解、多包容,这有助于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有助于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

  二、学会倾听

  在开展调解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查明查明各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整个案件事实,特别是查明各方利益诉求以及争议焦点。这样才能够明确我们的调解方向。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我们要保持冷静,避免急躁。调解员不冷静,则调解无法开展。

  我们要全面的倾听,不能偏听偏信。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观点都要倾听。

  我们要学会引导争议各方当事人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三、找准法律依据

  作为一名驻村法律顾问,我们的专业是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之

  所以对我们产生信任,愿意接受我们主持的调解,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性。每遇到一起法律纠纷,我们要努力分析该案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并找到解决该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和稀泥”的调解方式难以让老百姓信服。他们对调解员的法律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准确的法律依据往往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四、发挥团队的优势互补作用

  村两委干部长期在村居生活和工作,他们对村居的各方面情况非常熟悉,对许多村居矛盾的信息掌握也非常及时。这是他们的优势。

  作为一名村居法律顾问,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拥有较为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

  开展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团队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作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永远保持一个爱学*的心

  作为一名调解员,我们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宝库,这样才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调解能力。我们不但需要学*法律知识,还应当学*其他学科的知识。我们不仅需要从书本学*,更要向身边的每个人学*,学*别人的优点和长处。

  矛盾调解心得体会5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23起,调解成功1963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篇三:调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通用13篇)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1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

  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

  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

  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

  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2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通过调解工作的开展,给职工群众创造了稳定团结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

  一、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学*记录、例会记录,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组织人

  民调解员集进行业务学*,主要学*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单位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四、建立了科学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针对当前连队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排查预警机制。

  1、基层单位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调解员或者信息员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就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

  2、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加大教育力度,提高连队职工群众知法用法意识。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连队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注重普及职工生活,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与、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在工作中坚持政务公开,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连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的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人民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3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决定了我们必须面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群众之困,排群众之忧,这也是我们工作的主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群众基础,培养良好的群众感情,这是我们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前提,只有把握住这一点,我们的工作才会向正确的方向前进。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做好民间纠纷调解要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处理纠纷矛盾,明辩事非是目标,讲究方法。

  一、调解工作要用心调解。用心首先从倾听开始,通过倾听架起一座通往当事人心灵的桥梁,但注意忌听片面之词。

  当我们面对怒发冲冠的当事人、当我们面对悲伤欲绝的当事人、当我们面对受伤流血的当事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听”。要真心实意地去听,在听的过程中,让当事人通过诉说宣泄情感、调整心态;在听的过程中,了解案情、听出艺术,听出感情的共鸣、心与心的沟通,要注意听的位置、姿态,更要注意当事人的眼光方向。要运用自己的肢体语言,配合人性化的动作,如扶一下老、弱、病、伤、残者,或者给当事人搬一把椅子、递上一杯水等等。总之,要尽可能让当事人感受到人民调解员对他的足够重视与尊重。

  然而,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纠纷当事人的性格特点也丰富多样,各有不同。“公平、公正”又无偏袒的调处结果,才能令当事人双方心悦诚服地接受,才能让当事人双方在协议签订后不会出现“反复”或“变卦”的情形。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忌听片面之词。矛盾纠纷一方当事人在陈述纠纷时,大都刻意强调或者大肆渲染其有理的一面,而对自己的过错则采取回避的态度;而对另一方正确的做法或有理的细节,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刻意地歪曲,而对他人的过错,更多的则是夸大其词的指责。因此调解员要注意“兼听则明”的警示,否则就容易陷入一方陈述者设的“套子”中,而使调解陷入僵局。

  二、积极劝导矛盾双方换位思考,使其能发现自身过错,为调和化解纠纷矛盾创造主动条件。

  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不少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依仗一方人多势众,七嘴八舌,乱吼乱叫,甚至拳脚棍棒相加,对立情绪很大,各持一词,互不相让,对案件调解十分不利。对此,调解中要善于通过循循劝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寻找自己的过错,教育各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角度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才能使其既客观地评价对方的过失,又冷静地审视本方的错误,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争取主动权,有利于较快地调解案件,解决矛盾。

  三、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把依法调解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

  人是有感情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的产生,多数都有个感情由好到差的演变过程。如有些家庭矛盾是因一时之气或鸡毛蒜皮小事引起的,有的矛盾越闹越深,双方都不愿放下架子,但从内心来讲,是愿和好的。如有些赡养纠纷案件,有的看起来上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实质上是兄弟间的矛盾,此时若与子女沟通,让他们回想父母抚养的艰辛,所奉献的无私爱心,告诉他们也在抚儿育女,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也是自己的应尽义务,便能产生心灵共振,对接沟通,唤回失去的情和爱,以情代言,以心代情,情感相融,矛盾自除。

  四、依据矛盾纠纷争执的焦点,攻心为上,让当事人双方都做些让步,便于和解,使矛盾纠纷能够深刻调处。

  抓住矛盾争执的焦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调解方式和方法,攻心为上,突破当事人的种种心理障碍,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以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五、“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不断加强业务学*,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为更好的服务群众奠定坚实基础。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在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前加强人民调解员自身业务素质建设,通过不断的学*、解剖、改造、修养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更要在干中学、学中干,认真向书本学*,学*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有经验的同志学*,学*做好调解工作的决巧和方法。还要特别注意搜集整理各种村规民约和社会*俗,认真探索依法调解和利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解决矛盾的结合点,不仅要有法律知识还要懂

  各方面的知识,如天气、水文、地理、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加工等各方面的一些常识,婚丧嫁娶拆迁搬家乔迁新居等的一些基本*俗,才能使调解工作做起来得心应手。

  六、紧跟形势,有的放矢,在规范中改进,在继承上创新,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如果不在创新两字上下功夫,就很难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更难满足百姓的要求。只有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基层人民调解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才能做到时时有创新,处处有亮点。

  总之,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有多种方式和方法,既要因人而异,灵活掌握,又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调解工作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经验,这就有待于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探索和积累,只要是有利于化解纠纷矛盾的方法都是好方法、好经验,只要是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好方法、好经验,都值得借鉴和推崇。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4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起,调解成功1963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5一、心中有村居。

  我认为要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别是开展好调解工作,我们不仅要做到身在村居,而且还要求自己心中有村居。心中有村居,自然会指引着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去开展好调解工作。

  1、心中有村居,要求我们要放下身段,去走近基层老百姓,倾听他们的心声,掌握他们的法律需求,努力去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

  2、心中有村居,要求我们要更加理解和包容基层干部群众,在内心里接纳他们。虽然基层村居干部群众的各方面素质(含法律素质)与我们预想的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我们要理解他们的做法与想法,不应当厌恶他们、排斥他们。对村居干部群众多理解、多包容,这有助于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有助于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

  二、学会倾听

  在开展调解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查明查明各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整个案件事实,特别是查明各方利益诉求以及争议焦点。这样才能够明确我们的调解方向。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我们要保持冷静,避免急躁。调解员不冷静,则调解无法开展。

  2、我们要全面的倾听,不能偏听偏信。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观点都要倾听。

  3、我们要学会引导争议各方当事人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三、找准法律依据

  作为一名驻村法律顾问,我们的专业是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之所以对我们产生信任,愿意接受我们主持的调解,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性。每遇到一起法律纠纷,我们要努力分析该案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并找到解决该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和稀泥”的调解方式难以让老百姓信服。他们对调解员的法律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准确的法律依据往往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四、发挥团队的优势互补作用

  村两委干部长期在村居生活和工作,他们对村居的各方面情况非常熟悉,对许多村居矛盾的信息掌握也非常及时。这是他们的优势。作为一名村居法律顾问,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拥有较为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开展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团队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作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永远保持一个爱学*的心

  作为一名调解员,我们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宝库,这样才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调解能力。我们不但需要学*法律知识,还应当学*其他学科的知识。我们不仅需要从书本学*,更要向身边的每个人学*,学*别人的优点和长处。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6为提高我县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19年4月9日至4月13日,泸定县司法局由干部马国康同志带队参加了在西昌举办的“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班”。通过此次培训我有以下体会:

  勤学*,提能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是指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由此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作为基层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积极提升调解能力和服务水平。调解应当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和管理要做到及时规范。

  学知识,累经验,适应人民调解工作新形势,传统人民调解主要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进行化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扩展到交通、医患、劳动、消费领域。民间纠纷已演变成为个体型、群体型共存的矛盾纠纷。作为基层工作人员要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懂得相关专业知识,娴熟运用调解技巧来化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既讲法律政策、也重情理疏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的认识到,当下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经济的高速发展、交通的便捷快速、信息的灵敏通畅、人口的流动迁徙,民间纠纷已悄然发生变化,当今的民间纠纷往往存在陌生性、突发性、群体性、专业性的特征,为适应新形式下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扩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和实用技巧已迫在眉睫。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7我有幸参加了为期五天的全省人民调解能力及实用技巧培训班,五天的业务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可五天来的收获却非常之大,通过培训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一、加强学*,增加能力

  此次培训首先由付卫东同志对人民调解信息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其次夏雅丽教授讲解了婚姻家庭调解技巧、常见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技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调解技巧。王雅琴教授讲授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相关内容。最后由刘革新教授专题讲授了《医疗纠纷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适用》。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专门针对常见纠纷类型进行专门性、针对性、精准性培训。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由刘革新教授讲授的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刘教授结合生动的事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我们讲解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通俗易懂,她做人民调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真的让我很敬佩。夏雅丽老师讲授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总结出了温馨调解与“双赢工作法”,根据纠纷的不同,在调解过程中,做到“情”、“理”、“法”三结合,从这三个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道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二、汲取经验,总结方法

  通过老师的讲述,让我重新认识了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热爱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人民群众倾注满腔热情。在调解工作中,要用微笑迎来激愤和忧愁的当事人,然后用法律和真情解开他们的心结,让他们一个个带着笑容和宽慰离去,做到“调纠纷,暖民心”。接待那些情绪冲动,激愤填胸的当事人时,要耐心地从情理上给他们讲人和,从法律上讲抑恶,告知他们互相争斗的严重后果,讲触犯法律必

  将给自己的人生前途带来的危害。通过苦口婆心的讲法论情反复解劝,使双方当事人把冲动的情绪缓和下来,然后本着合法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解决纠纷,使一件件已经发生并可能趋向恶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三、总结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知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调解人员不仅要为人公正,更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打击报复,不计较个人得失,我认为调解工作是一种责任,调解工作是一种能力,调解工作是一种境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介入到每个村、居的难点、热点问题、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学*法律法规,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8民事调解工作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植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一直以来,民事调解工作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参加全省法院民事调解技能培训班,学*了讲课人员的调解经验,颇有收获,结合审判实务和本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我就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写一点心得体会。

  一、统一认识、更新观念,提高调解积极性。

  必须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避免因为对调解工作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而不够重视调解工作,不愿做细致的调解工作。其实民事调解工作也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调解结案也符合诉讼公正的本质。调解自由度大,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息诉止争,调解可以减少执行压力,调解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可以说,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当前,民事法官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三项重点工作,提高调解积极性,实现办案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调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对于第一个原则,查明案件事实既是分清当事人之间是非责任的前提,又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做好调解工作,正确解决纠纷的基础和依据,但调解对事实的要求远不如判决那样严格,有些纠纷事实查得越清楚,是非分得越明确,当事人的矛盾就越深反而使纠纷难以得到解决。只要在程序和实体上不违法,对于该原则,法官不必过于追究。对于自愿、合法原则,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但不得强迫或者威胁当事人接受或者作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调解方案,法官只能引导或者提出参考方案;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中具有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三、注重调解方式方法。

  培训班讲课人员介绍了“四部曲”、“望闻问切”、“五心”等调解方法,很有借鉴作用。民事调解工作要坚持能动司法,全程调解,可以形成法官助理、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或主管院长多梯次的调解模式,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如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前、开庭审理和庭后、宣判等阶段,都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尽最大的努力促进调解。调解前,调解人员应准确把握好案情焦点,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把握调解方向,根据个案差异拟定调解方案,如应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和性格特点等;调解时,要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营造良好的调解气氛,建立调解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催化调解意愿,然后因势利导,辨析法理、情理相融,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责任是非以及面临的诉讼成本和风险、衡平利益冲突,促进调解协议的形成,调解后应适时安抚当事人,消除当事人反悔的“隐患”。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律师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调解,既可以起到正面作用,促使案件当事人尽快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但是律师的负面作用也不容忽视。因此,如何引导和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是法官在当前新形势下必须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转变思想观念,高度重视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官认识不到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不注重与律师沟通,无法与律师达成共识,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个别律师甚至起反面作用。当法官苦口婆心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达成一致时,却因一方代理律师不同意调解,导致调解“流产”,法官的心血被白白地浪费了。有时候,律师的一句话就可以决定案件调解成功与否。

  二、准确地把握律师的心态,主动与律师进行沟通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总是希望自己的意见得到法官的重视及认可,在诉讼调解中也是一样。律师总是希望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并想努力说服法官接受其观点。法官要准确把握律师的这一心态,积极地加以引导,主动地与律师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力争在程序、实体上达成共识,调动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然后由律师就诉讼成本、证据利弊、案件结果等主动向当事人表明,让当事人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三、利用调解省时、省力的功效,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性

  调解的省时、省力的功效,可以使律师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办理所代理的案件,特别是那些庭审前就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律师就不用出庭、写代理词了。这样,可以使律师在相同的时间办更多的案件,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四、利用律师的特殊地位,充分发挥律师的主动性

  尽管律师是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但他与当事人并不完全同一。律师毕竟是法律工作者,应以追求法律和正义的实现为目标。在每个案件中,作为一方代理人的律师,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合理的预见,当认为自己所代理的一方理由和证据并不十分充分时,会主动

  做当事人的工作,耐心解释法律,说服当事人自愿接受公正的调解。

  五、对律师错误的诉讼导向,要及时进行说服教育

  由于个别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不高或业务能力差,在诉讼调解中往往会给当事人作出错误诉讼导向,导致当事人提出苛刻的调解条件或无理缠诉。针对这一情况,法官要及早发现,对律师的错误诉讼导向要及时进行说服教育,帮助律师认识到这样做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损害律师的职业形象,希望其及时纠正错误。

  六、依法为律师参与诉讼调解提供保障

  在诉讼调解中,律师往往会受到另一方当事人语言或人身上的攻击。对此,法官要及时制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者给予说服教育,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保护律师职业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10近年来,基层民警接触的各种民间矛盾纠纷越来越多,认真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调处办法,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减少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如何调解民间纠纷,没有一定的模式,需要社区民警在长期的实践工作中摸索出经验,站在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观点,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比较有效的方法是:

  一、缓和心理调解法。

  对一些简单的邻里纠纷,民警可用轻松、幽默的口吻去劝说对方,缓和紧张情绪。采用灵活的方式,让纠纷双方都能愉快地接受调解,从而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

  二、因人而异调解法。

  社区民警在调解工作中要面临形形色色的人,这就需要社区民警善于揣摸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在倾听的`过程中,首先要摸清当事人是属于哪一种类型性格,所以说一名合格的社区民警必须懂心理学,必须具备洞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本领。

  三、严厉批评调解法。

  对纠纷中明显过错且我行我素的一方,民警应旗帜鲜明、义正词

  严,予以严厉批评、斥责,敦促其清醒、退让,回到妥善处理问题的轨道上来。

  四、“背对背”与“面对面”调解法。

  所谓背对背是指社区民警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在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互不见面,分置两室,由调解人员从中周旋,分别就当事人存在的错误认识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待火候成熟,双方争议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再同场调解;“面对面”调解法,适用矛盾较小,涉及亲情类纠纷(赡养、抚养、婚姻、继承等等)。

  五、讨价还价调解法。

  讨价还价法借鉴于市场卖买,此法适用于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民间纠纷,以伤害赔偿为例:首先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损失首先让受害者提出一个赔偿数额,再让行为人确定一个赔偿数额,最后在差额幅度内由社区民警根据过错责任从中周旋,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

  六、“冷处理”调解法。

  所谓“冷处理”是指社区民警在调解工作中要掌握纠纷的火候,适时采用不同方法,有的纠纷不要急于求成,宜放一放,给当事人一个思考、回旋余地,待双方冷静下来再有要求调解的意愿之时,为最佳调解时机。

  总之,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多种多样,在具体工作中也不是机械地、独立地使用某一方法,这就需要派出所的民警在实践中细心体会,灵活掌握,做一个民调工作的热心人。把民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好了,可以避免更多的隐患导致冲突升级和恶化,甚至转化成刑事案件。然而民警做调解工作确实是件难事,但用心去做,化解了矛盾,调处了纠纷,对建设和谐镇原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11我们调解结束的案卷长条桌已经摆不下了,摞在一起还是放不下,这只是我们所有调解案卷的三分之一。

  三年多的时间,不加达成口头协议的案子,调解完成、形成调解协议的案卷就有二千多起。而20**年调解完成的案卷只做出来一少部

  分,前几个月每天平均接访、处理7、8件群众诉求,工作人员没及时整理案卷。最近两个礼拜,我工作人员一边配合接访处理问题,一边整理案卷,。现在刚整理到五月份,还有几个月没整理出来。

  当我翻看案卷时,才知道为什么一天总觉得累,每一本薄薄的案卷,背后都是满满的`故事,其中艰辛和疲累,不涉及其中根本无法想象的到。这就是我们不忘初心的坚持,这就是我们勇于承担的证据,这更是我们能力和价值的体现。

  我没有获得过任何荣誉,也无意为付出和获得相差甚远而懊恼。因为我们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誉,赢得了百姓的信任和尊重!我们也因为付出和奉献,体现了自己的价值和担当!两千多个家庭因我们的付出获得了幸福,两千多起矛盾因我们的辛苦得到了和谐,我们用行动践行着"不忘初心、勇于承担"的承诺,我们用真诚和公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们为社会和谐、城市文明发展履行了人民调解员庄严而神圣的使命。

  就像我办公室悬挂的、我自己写的心声:"常以公心对明月,莫怕闲言污清白,不为权钱屈其志,但求无愧我初心!"。"调解"全体工作人员,将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出两年,我们会用行动证明:具有河东特色的晓霞调解一定会在全国遍地开花,大放异彩!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12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

  村半年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村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村民

  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起,成功率大。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村内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村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村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村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半年间XX村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村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村而努力奋斗!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篇13按照上级信访维稳部门工作要求,我镇不断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镇矛盾纠纷及时解决,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镇20XX年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心得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我镇团结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镇社会经济快速恢复发展的喜人形势,关系到全区的和谐氛围,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20XX年我镇共处理信访事件148起,每次重大信访事件发生,我镇领导亲自带队,调查情况,积极调解,采取措施,平息矛盾。同时,在平时工作中,我镇各部门领导重视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民意,把问题纠纷产生的源头化解于无形。对于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的社会维稳工作,我镇从不懈怠,建立了群众集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和处理过程。尤其是今年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期间,我镇领导轮流值班,仔细排查了引起社会不稳的苗头,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二、积极应对,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在信访维稳问题中,政府往往扮演的是第三方的角色,如何协调好矛盾双方,如何妥善解决,这些不仅仅考验着综治人员语言的技巧,更需要积极应对的态度。在处理信访维稳问题时,从上访人员的接待,到信访情况的了解,到矛盾纠纷的调解,我镇综治工作人员都积极参与,主动化解,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看待,把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只有这样,我镇的信访维稳工作才能入民心、得实效。“一杯清茶缓情绪,一句问候拉距离,全心全意解民忧”这是我镇综治信访工作的要旨。

  三、注重科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深得民心

  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一定要有科学的方法来解决。今年我镇总结开展“六字工作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区政法委、纪委都在全区进行了推广,市司法局还进行了转发。在三案攻坚活动中,通过大调解体系,解决了王芝华多年的涉法纠纷,他分别为镇政府、区政府、区信访局、区政法委等部门赠送了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此外,更多的是各级干部为老百姓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下访到村社,到农户家中为老百姓处理问题,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始终把握立场,不偏不倚,抓住重点,循序渐进,注重科学的方法,为民办事。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篇四:调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调解心得体会(精选11篇)

  调解心得体会

  第1篇

  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

  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

  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

  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

  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

  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调解心得体会

  第2篇

  一、心中有村居。

  我认为要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别是开展好调解工作,我们不仅要做到身在村居,而且还要求自己心中有村居。

  心中有村居,自然会指引着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去开展好调解工作。

  (一)心中有村居,要求我们要放下身段,去走近基层老百姓,倾听他们的心声,掌握他们的法律需求,努力去满足他们的法律需求。

  (二)心中有村居,要求我们要更加理解和包容基层干部群众,在内心里接纳他们。虽然基层村居干部群众的各方面素质(含法律素质)与我们预想的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我们要理解他们的做法与想法,不应当厌恶他们、排斥他们。对村居干部群众多理解、多包容,这有助于开展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有助于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

  二、学会倾听

  在开展调解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查明查明各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整个案件事实,特别是查明各方利益诉求以及争议焦点。这样才能够明确我们的调解方向。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我们要保持冷静,避免急躁。调解员不冷静,则调解无法开展。

  (二)我们要全面的倾听,不能偏听偏信。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观点都

  要倾听。

  (三)我们要学会引导争议各方当事人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三、找准法律依据

  作为一名驻村法律顾问,我们的专业是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之所以对我们产生信任,愿意接受我们主持的调解,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性。每遇到一起法律纠纷,我们要努力分析该案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并找到解决该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越来越高的形势下,“和稀泥”的调解方式难以让老百姓信服。他们对调解员的法律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准确的法律依据往往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四、发挥团队的优势互补作用

  村两委干部长期在村居生活和工作,他们对村居的各方面情况非常熟悉,对许多村居矛盾的信息掌握也非常及时。这是他们的优势。

  作为一名村居法律顾问,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拥有较为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

  开展调解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团队成员之间的优势互补作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永远保持一个爱学*的心

  作为一名调解员,我们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宝库,这样才能

  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调解能力。我们不但需要学*法律知识,还应当学*其他学科的知识。我们不仅需要从书本学*,更要向身边的每个人学*,学*别人的优点和长处。

  调解心得体会

  第3篇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23起,调解成功1963起,调解率达到101%,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调解心得体会

  第4篇

  玉泉社区面积1.5平方公里,人口4784人,居民1631户,84个楼门,地理特点属于城乡结合部的边缘地带,居民多数为鞍钢附企,三冶下岗职工和冯宋占地动迁户比较多,有部分居民靠出租房屋来维护生活,因而辖区内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人民调解的基本做法是:全民参与、网络化信息反馈,在街道司法所直接领导下,密切配合主管部门从抓源头、固防线、化解矛盾在基层。

  1、首先社区成了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调委会每月对下设调解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周开一次例会,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市区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惯彻五有六落实不断完善机制,提高调解员和调委会主任素质,熟知机关政策,法律,掌握调解纠纷技巧,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使调解员调解过程中能做到有耐心,诚心和爱心。

  2、形成人民调解的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在社区内形成了网络社区共有92名人民调解员、老党员义务联防队信息联防员,实行了社区清扫一岗双责制,社区清扫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肩负信息反馈工作,节假日做到有专职人员值班。他们遍布在社区各个角度实行定期走访和巡查。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因而有效的控制了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调解员及时调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调解率达到101%并达到了三满意即群众对调解方法满意,对人民调解结果满意,对社区安全状况满意。

  调解心得体会

  第5篇

  今年8月份,我有幸成为**市民政局婚姻调解委员会中光荣一员,我们总共有12位调解员,大约是2周值班一天,在此期间,通过和来访者交流、沟通,我对婚恋家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这2个半月来的调解工作来谈谈我的看到的一些现象。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当中,80%都是由女性提出来想要离婚,男方一般一开始不想离婚,可是如果女方一再坚持非离不可,或者表现出态度很强硬,男方就会表示“算了,算了,离婚算了,赶紧签字”。为什么离婚多是女方提出来的?其实,看似女方提出,并不是说妇女的权益提高了,很多女人离婚之后表示,离婚是最无奈的选择,是因为男方的坏*惯是在太多,无法和他过下去。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中,60%的夫妻都曾表示:“调解员,这次你不用调解了,没用,我们在几年前或者多久之前就已经来过这里,给了他(她)很多机会,可是你看,对方还是没有改变,没用,我真失望,现在我们是真的要离婚。”很多男同志都表示,自己最受不了的是老婆,总是动不动就说离婚。在家庭中有矛盾,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但为什么会导致离婚,我总结了一下,这些导致离婚的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有一对90后的小夫妻,男方对工作没有上进心,整天在家玩游戏,玩手机,连小孩都不愿意要,所以导致女方对其失去信心,导致分手。在这里我要谈谈自己的看法,什么样的人你不能和他结婚?唯一的一条原则是,“在溺爱家庭长大的孩子,你不能和他结婚”,因为这样的人,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责任,称其量只能叫做“巨婴”

  受封建思想和原生家庭的影响,有的丈夫认为殴打妻子是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涉,再之女方在沟通是语言过激,就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极易产生家庭矛盾和纠纷激化。如果出现家暴事件,妇女一定要

  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

  现实中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两代家庭,因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等不同,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都可能产生分歧;同时,不能很好的和对方父母和好的相处,也会进一步激发家庭矛盾。

  由于双方或一方个性太强,在一些非原则的细小问题上为一句话、一件事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如男方爱打、女方爱骂,有了矛盾,一触即发。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夫妻之间经常争吵,感情不融洽,经过调解双方容易和好,事后又容易闹翻,常在气愤之中轻易表示离婚,但气消之后两人又自动和好,有的离婚后又要求复婚。

  在婚姻中,如果有一人愿意为关系101%负责,那这个家庭至少能够维持下去;如果两个人都能101%负责,那这个家庭会幸福美满;如果都只负责50%就有得争了,谁多点谁少点法官都判不清。对于上述四种纠纷类型,我认为前两种问题调解的.效果不是很理想,而后两种情况通过对夫妻的劝说和启发,成功的几率还比较高,而且如果后两种情况的夫妻如能参加“接纳自我,接纳他人”以及“沟通技巧”等这样的课程的话,应该对建立幸福家庭有很实际的意义。

  最后,我需要不断学*和积累调解工作的业务知识,增强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家庭婚姻调解员。

  调解心得体会

  第6篇

  民事调解工作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植于我国的传统法

  律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一直以来,民事调解工作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参加全省法院民事调解技能培训班,学*了讲课人员的调解经验,颇有收获,结合审判实务和本次培训的具体内容,我就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写一点心得体会

  一、统一认识、更新观念,提高调解积极性。

  必须充分认识到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避免因为对调解工作的作用、意义认识不足,而不够重视调解工作,不愿做细致的调解工作。其实民事调解工作也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调解结案也符合诉讼公正的本质。调解自由度大,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息诉止争,调解可以减少执行压力,调解可以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可以说,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当前,民事法官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三项重点工作,提高调解积极性,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调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对于第一个原则,查明案件事实既是分清当事人之间是非责任的前提,又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做好调解工作,正确解决纠纷的基础和依据,但调解对事实的要求远不如判决那样严格,有些纠纷事实查得越清楚,是

  非分得越明确,当事人的矛盾就越深反而使纠纷难以得到解决。只要在程序和实体上不违法,对于该原则,法官不必过于追究。对于自愿、合法原则,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但不得强迫或者威胁当事人接受或者作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调解方案,法官只能引导或者提出参考方案;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的调解协议中具有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三、注重调解方式方法。

  培训班讲课人员介绍了“四部曲”、“望闻问切”、“五心”等调解方法,很有借鉴作用。民事调解工作要坚持能动司法,全程调解,可以形成法官助理、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或主管院长多梯次的调解模式,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如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前、开庭审理和庭后、宣判等阶段,都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尽最大的努力促进调解。调解前,调解人员应准确把握好案情焦点,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把握调解方向,根据个案差异拟定调解方案,如应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和性格特点等;调解时,要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营造良好的调解气氛,建立调解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催化调解意愿,然后因势利导,辨析法理、情理相融,让当事人认清自己的责任是非以及面临的诉讼成本和风险、衡平利益冲突,促进调解协议的形成,调解后应适时安抚当事人,消除当事人反悔的“隐患”。

  调解心得体会

  第7篇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

  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

  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

  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

  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调解心得体会

  第8篇

  为提高我县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23年4月9日至4月13日,泸定县司法局由干部马国康同志带队参加了在西昌举办的“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及实用技巧培训班”。通过此次培训我有以下体会:

  勤学*,提能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是指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由此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作为基层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积极提升调解能力和服务水平。调解应当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和管理要做到及时规范。

  学知识,累经验,适应人民调解工作新形势,传统人民调解主要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进行化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扩展到交通、医患、劳动、消费领域。民间纠纷已演变成为个体型、群体型共存的矛盾纠纷。作为基层工作人员要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懂得相关专业知识,娴熟运用调解技巧来化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既讲法律政策、也重情理疏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的认识到,当下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经济的高速发展、交通的便捷快速、信息的灵敏通畅、人口的流动迁徙,民间纠纷已悄然发生变化,当今的民间纠纷往往存在陌生性、突发性、群体性、专业性的特征,为适应新形式下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扩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和实用技巧已迫在眉睫。

  调解心得体会

  第9篇

  我有幸参加了为期五天的全省人民调解能力及实用技巧培训班,五天的业务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可五天来的收获却非常之大,通过培训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加强学*,增加能力

  此次培训首先由付卫东同志对人民调解信息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其次夏雅丽教授讲解了婚姻家庭调解技巧、常见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技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调解技巧。王雅琴教授讲授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相关内容。最后由刘革新教授专题讲授了《医疗纠纷调解技巧及法律法规适用》。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专门针对常见纠纷类型进行专门性、针对性、精准性培训。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由刘革新教授讲授的关于医疗纠纷的案例,刘教授结合生动的事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我们讲解了调解的方法和技巧,通俗易懂,她做人民调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真的让我很敬佩。夏雅丽老师讲授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总结出了温馨调解与“双赢工作法”,根据纠纷的不同,在调解过程中,做到“情”、“理”、“法”三结合,从这三个角度向当事人分析案情,阐明道理,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汲取经验,总结方法

  通过老师的讲述,让我重新认识了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热爱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人民群众倾注满腔热情。在调解工作中,要用微笑迎来激愤和忧愁的当事人,然后用法律和真情解开他们的心结,让他们一个个带着笑容和宽慰离去,做到“调纠纷,暖民心”。接待那些情绪冲动,激愤填胸的当事人时,要耐心地从情理上给他们讲人和,从法律上讲抑恶,告知他们互相争斗的严重后果,讲触犯法律必将给自己的人生前途带来的危害。通过苦口婆心的讲法论情反复解劝,使双方当事人把冲动的情绪缓和下来,然后本着合法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解决纠纷,使一件件已经发生并可能趋向恶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THEEND

  通过这次培训,我深知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调解人员不仅要为人公正,更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打击报复,不计较个人得失,我认为调解工作是一种责任,调解工作是一种能力,调解工作是一种境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介入到每个村、居的难点、热点问题、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学*法律法规,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

  调解心得体会

  第10篇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使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青经济建设中彰显了特殊职能。

  一、巩固、健全和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在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加强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巩固和发展了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同时在各镇社区又建立了调解中心,做到了哪里有人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新格局。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同时狠抓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认真组织岗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性、规范性的检查指导,确保调解工作质量。

  三、加大指导力度,突出抓好工作规范和制度规范

  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章及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要求,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尽快实现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制作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所具有的民事合同性质和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四、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两个环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切实做到“三清”:对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数底数清;对易激化纠纷的类型和主要环节的情况清;对社会难点、热点、风险点和有关社情民意的情况清。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__起,调解成功20__起,调解率达到101%,调解成功率达到97%。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调解心得体会

  第11篇

  今年8月份,我有幸成为**市民政局婚姻调解委员会中光荣一员,我们总共有12位调解员,大约是2周值班一天,在此期间,通过和来访者交流、沟通,我对婚恋家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这2个半月来的调解工作来谈谈我的看到的一些现象。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当中,80%都是由女性提出来想要离婚,男方一般一开始不想离婚,可是如果女方一再坚持非离不可,或者表现出态度很强硬,男方就会表示“算了,算了,离婚算了,赶紧签字”。为什么离婚多是女方提出来的?其实,看似女方提出,并不是说妇女的权益提高了,很多女人离婚之后表示,离婚是最无奈的选择,是因为男方的坏*惯是在太多,无法和他过下去。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中,60%的夫妻都曾表示:“调解员,这次你不用调解了,没用,我们在几年前或者多久之前就已经来过这里,给了他(她)很多机会,可是你看,对方还是没有改变,没用,我真失望,现在我们是真的要离婚。”很多男同志都表示,自己最受不了的是老婆,总是动不动就说离婚。在家庭中有矛盾,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但为什么会导致离婚,我总结了一下,这些导致离婚的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有一对90后的小夫妻,男方对工作没有上进心,整天在家玩游戏,玩手机,连小孩都不愿意要,所以导致女方对其失去信心,导致分手。在这里我要谈谈自己的看法,什么样的人你不能和他结婚?唯一的一条原则

  是,“在溺爱家庭长大的孩子,你不能和他结婚”,因为这样的人,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责任,称其量只能叫做“巨婴”

  受封建思想和原生家庭的影响,有的丈夫认为殴打妻子是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涉,再之女方在沟通是语言过激,就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极易产生家庭矛盾和纠纷激化。如果出现家暴事件,妇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

  现实中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两代家庭,因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等不同,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都可能产生分歧;同时,不能很好的和对方父母和好的相处,也会进一步激发家庭矛盾。

  由于双方或一方个性太强,在一些非原则的细小问题上为一句话、一件事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如男方爱打、女方爱骂,有了矛盾,一触即发。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夫妻之间经常争吵,感情不融洽,经过调解双方容易和好,事后又容易闹翻,常在气愤之中轻易表示离婚,但气消之后两人又自动和好,有的离婚后又要求复婚。

  在婚姻中,如果有一人愿意为关系101%负责,那这个家庭至少能够维持下去;如果两个人都能101%负责,那这个家庭会幸福美满;如果都只负责50%就有得争了,谁多点谁少点法官都判不清。对于上述四种纠纷类型,我认为前两种问题调解的效果不是很理想,而后两种情况通过对夫妻的劝说和启发,成功的几率还比较高,而且如果后两种情况的夫妻如能参加“接纳自我,接纳他人”以及“沟通技巧”等这样的课程的话,应该

  对建立幸福家庭有很实际的意义。

  最后,我需要不断学*和积累调解工作的业务知识,增强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家庭婚姻调解员。

篇五:调解矛盾纠纷心得体会

  

  尊敬的各位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担任调解人,帮助我们共同解决当前存在的矛盾纠纷。作为调解人,我的目标是促进对话、理解和合作,寻求公正和互利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们都是秉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参与这次调解。我们明白矛盾纠纷对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通过沟通和妥协,我们必须找到一条平衡、可行的解决之道。

  在这个调解过程中,我期望每位当事人都能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并且尊重彼此的意见和观点。请大家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攻击性的行为,相反,我们应该以友善和建设性的方式进行对话。

  另外,我鼓励大家充分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关切。只有当我们真正倾听并理解对方的立场,才能更好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包容心,因为解决矛盾纠纷需要时间和努力。

  作为调解人,我将秉持公正、中立的原则,确保每个当事人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寻求双方的共识。我的角色是引导对话、提供建议和帮助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但最终的决策权在于各位当事人。

  最后,我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和合作,我们一定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无论结局如何,我希望这次调解能够为每个人带来更好的理解和和谐的关系。

  谢谢大家!让我们开始这次调解,共同解决矛盾纠纷,找到和解和共赢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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